9月23日,在湖南省纪委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上,各纪(工)委书记、监察、监督室主任,分别签订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指出,办案安全是硬要求,容不得差错;依法依纪是总遵循,容不得偏离;能力素质是基本功,容不得懈怠;办案纪律是高压线,容不得触碰。(9月23日 红网)
客观而言,湖南省纪委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属于一种例会,无论是从反腐败角度,还是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形势倒逼纪委必须要进行作风锤炼,因为依规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说到底就是要最大限度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特别是面对新一轮的全面深化改革,纪委办案成为了一个重要抓手。湖南省纪委以“签字背书”的形式着力于责任意识的淬火,无疑为湖南改革发展注入了作风活力。
对于责任书的签订,或许有人会说,一张薄纸能起到多大作用?当然如果按常规经验判断,的确也是这么一回事,因为无论是党风廉政责任书,还是其他党建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签订了一打责任书,但到年底却杳无音讯,没有了下文,如果是这样的责任书,签了也等于白签。但湖南省纪委签订的办案责任书不再是一种形式和点缀,谁出了问题,谁就要担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这是有责任追溯体系的,“严格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既然签了字,出了纰漏是要背书的。
就责任书的责任主体来看,既明确了各级纪(工)委书记、监察监督室主任等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具体的纪委监察工作人员的责任。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提出“四个容不得”,其实就是四条作风红线,容不得差错,这是起码的底线,因为办案过程的一丁点差错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影响;容不得偏离,这是一种方向和指南,也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容不得懈怠,这是一种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容不得触碰,这是一种作风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应该说这“四个容不得”是对纪委办案的一种责任要求,作为各级纪委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在心。
责任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还必须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上,落实到发展为民上。而这个落实的过程,就是一种淬火的过程,历练的过程。纪委作为权力监督部门,作为作风保障部门,必须要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刻在心中。就湖南发展来说,一方面正处在关键的发展窗口期,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发展潜力,一方面发展机遇也触手可及,“一部一带”的政策优势催人奋进,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就是一种作风。作风建设无止境,必须时刻反省,常思常新,自我砥砺,自我提升。
文/张闲语
来源:红网
作者:张闲语
编辑:程赛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