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员主体范围宽大,但层次要“入微”。干部人事制度立足约束的基本对象是由上而下的领导干部,从中央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政班子成员一直是监督约束的重点范围,亦是培养管理的核心部分。虽然主抓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思路方向是对的,但从“为人民服务”工作的宏观性发展与基层性需求来讲,当前干部人事制度的触角应该更进一步往下延伸,在人员层次上“入微”考量。尤其是针对乡镇街道以下的社区、村乃至村民小组等最基层干部,也要立足实际适时出台宏观性的相关培养管理制度,从基本工作状态、工作效能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强化常态监督管理。虽然这部分干部权力微小,但影响重大,他们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整体印象,关系到党和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二是改革事项内容宏大,但重点要“显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的方面很多、内容很丰富。而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确保改革有作为、有成效,就务必克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惯性思维,从宏大的改革内容中挑出重点和难点,置于显微镜下深入研究,集中力量,扎实突破。结合当前干部发展现状来说,就是要立足四个方面,重点解决好四个问题:要立足于选拔任用,解决好“不公”的问题,坚决防止“唯票、唯分、唯年龄”取人倾向,确保干部“出仕于公、拔擢于公”;要立足于考核评价,解决好“不实”的问题,坚决防止“关系考评”、“形式考评”、“虚假考评”行为现象,确保干部“行之有评、价如其人”;要立足于监督管理,解决好“不严”的问题,坚决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管理趋向,确保干部“督之严之、管之顺之”;要立足于激励保障,解决好“不够”的问题,坚决防止“支持不稳、动力不足”发展状态,确保干部“进有方向,上有空间”。
三是目标导向定位远大,但步骤要“慎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目标是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使各方面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一目标定位是远大的,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把控不好,可能诱发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所以改革步骤务必要谨小慎微、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在做好改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更要着眼于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个个具体问题,着眼于“小事”、细节,采用“问题导向”的推进办法,采取“细微”举措进行“微监管”,一个一个地解决问题,一点一滴地推进改革,在探索中积极“排雷”和“清障”,以点带面,逐步实现整体突破,从而不断深化改革成效。
文/稀饭
来源:红网
作者:稀饭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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