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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对用好管住人民公仆

来源:红网 作者:黄海 编辑:程赛 2014-07-25 1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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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制定了贯彻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通过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激活了选人用人的“一池春水”,为富民强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另一方面,干部选任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以票取人、凡提必竞、以GDP论英雄,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湖南连续出台5个干部工作规范性文件,确保选对人、用好人、管住人。
  
  铁腕治超,划出“硬杠杠”。针对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湖南重拳出击,出台《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以前所未有的强硬措施对机构和编制管理进行“紧急刹车”,为干部“瘦身”划出“硬杠杠”。一是明晰界限。明确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5种具体情形,比如明确“擅自实现机关单位党政分设多设的”“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职务名称的”,等等。二是限时整改。从去年7月开始到今年年底前,对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规分设党政正职。三是能进能出。提出“不尽责就是失职,无作为就是过错”,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腾出的职数用于消化超配干部。
  
  规范选任,设定“流程图”。湖南修订出台了《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和《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干部选任规范有序设定一条清晰具体的“流程图”。一方面,采取多元化的初始提名方式,既可由省委组织部酝酿提出,也可以由省委全委会推荐产生,还可以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民主推荐情况与组织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结合起来,把干部的一贯表现、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结合起来,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和“简单以票取人”。另一方面,对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都作了明确规定,并配有工作流程图。比如,对公示环节完成时间就进行了明确量化,规定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的干部,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反映不影响任职的,宣布任职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到位,等等。从而让干部选任有章可循,路径清晰,做到不“漏项”,不“跑偏”。
  
  破格提拔,戴上“紧箍咒”。对此,出台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规定》,在资格条件、审批程序、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明确破格条件,堵塞提拔漏洞,对“破格”的“格”制定统一标准,为干部破格提拔问题戴上“紧箍咒”,做到破格不降格、破格不出格。比如,对破格提拔的干部,规定其必须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不得在任职试用期内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等等;又比如,对破格提拔任用的干部,不降低选任标准,不随意扩大适用范围,不量身定制破格提拔条件,不随意变通选任程序,等等。这些规定,既有原则性的要求,又有禁止性的规定,从而有效防止了破格提拔工作的“权力寻租”和“萝卜选拔”现象。
  
  竞争择优,堵住“投机门”。为了进一步完善竞争择优,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湖南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全省今后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比如,在适用范围上,规定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进行,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并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采用竞争上岗方式;又比如,在操作环节中,规定竞争上岗原则上不能越级破格;还比如,在命制试题上,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注重实用性,遏制“高分低能”现象的发生,等等,从而从制度上堵住了投机走捷径者的“门”,保证“干得好的考得好,有本事的上得来”。
  
  文/黄海
  
  (《新湘评论》2014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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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海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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