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国无法不安,党无纪不治。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生存、巩固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或者说有纪律,不能严格执行,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就谈不上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的形势越严峻,承担的执政使命越艰巨,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甚至还有无视政治纪律的现象。有的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态度暧昧;有的信谣传谣,跟在一股自由主义思潮后面人云亦云,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歪曲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上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甚至专门挑那些中央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严明政治纪律,首先就是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我们不妨问问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是否逐字逐句地学习通读了党章,对党章规定的各章节、各条款内容是否了然于胸、牢记在心?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是否经常拿出党章来重温重温、对照对照?即便是看了、学了,是否真正按党章要求去做了?通过这样的反躬自问、反省对照,目的就是要让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来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就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了“五个不允许”的明确要求,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当时刻警醒自己,在平时工作和日常言行中,是否严格做到了这五条?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含糊。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每一个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毫不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自觉地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客观地说,现实中一些同志在这方面还是有差距的。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的有之;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唯恐天下不乱的有之;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拿原则做交易、做人情的有之;遇事拈轻怕重、挑三拣四,与组织谈条件、讲筹码的也有之,等等,这些都是组织观念、组织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关键要把握好几个方面:
严格遵守“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生活准则。“四个服从”说起来容易,但能不能真正做到,确实是对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性强不强的重要考验和检验。比如,在个人服从组织问题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毫无保留地执行,贯彻落实好组织意图,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不搞“一言堂”,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要善于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学会“弹钢琴”,发挥好班子的整体功能,把一班人拢在一起,团结凝聚干事。领导班子成员对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抓好落实,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能一遇到困难矛盾就绕着走,左转右避、上推下卸。班子成员之间要防止意气之争,对有些事情要放得下,相互包容,豁达大度,补台而不拆台,你落下的我主动捡起来,你不足的我主动补上去,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内最起码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大量的事实也证明,一个党员干部老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迟早是要出问题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更不能糊弄和欺骗组织。
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历来强调要搞五湖四海,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条条块块。任何一个干部,不管你水平再高、能力再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党的领导,一定是一事无成。我们都是党的人,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上,就是要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去干事业。如果热衷于“划圈子”“搞关系”等非组织活动,那怎么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往前走呢?对拉帮结派等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勇于坚持真理,敢于作坚决斗争。
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包括党制定的财经政策、财经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很多同志出问题,就是在经济纪律上越了底线、踩了红线、栽了跟头。一是权钱交易。从近些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经济类案件一直居于首位,突出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方便,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充当庇护或搞权钱交易。还有一些人利用下级机关、分管部门、行业企业有求于自己,收受红包礼金、索拿卡要,或者向企业暗示入股或授意家属和亲友参股,等等。权钱交易一旦盛行,整个社会风气就会形成“生死曲直,不断之于法,而断之以贿”的怪圈,在这样一种不良环境下,公正敛迹,正义不伸,是非不分,法律、纪律就会沦为权力和金钱的奴仆。二是插手干预经济事务。有的地方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现象比较严重,地方少收的土地出让金占到同期土地出让总价款的四分之一。有的工程项目普遍存在不招标、假招标或围标的问题,一些工程项目前面刚投产、后面就大修。有些部门官办公司越办越多,有的实际上成了部门设置的小金库,成了安排干部、享受特权、乱花钱、搞福利的自留地。三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据反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颁布和实施以来,还有部门“三公”经费只增未减,有的变相分摊,有的多方转嫁,有的虚报冒领,仍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花样翻新。这些问题,属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没有整改到位的,要继续跟进,严格时限,加大整改力度;属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刚发现、刚触及的,要严肃对待、深究根源、坚决整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模范遵守并严格执行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不奢侈浪费,不乱批项目资金,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但要管好管住自己,而且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群众纪律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纪律始终是严明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群众观点教育,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但实事求是地说,对目前取得的成绩我们不可估计过高,对脱离群众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我们不能忽视。现在,尽管通讯发达了,但我们与群众见面少了;交通改善了,但我们驻村入户少了;干部文凭学历高了,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下降了。出现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还是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现在我们有的干部,工作也很辛苦,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但为什么老百姓却不那么认可、不那么买账了呢?这要引起我们的深思。我们要通过扎实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严格遵守党的生活纪律。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领导干部个人的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决不是件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问题。不能说只要工作干得好、有能力,生活上有点问题没关系。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不是倒在8小时的工作中,而是倒在8小时以外的生活中。现实生活中,低级的、庸俗的东西确实不少,很容易腐蚀党员干部的思想,很容易侵蚀党员干部的身心健康。一是打牌赌博风。有的地方到处麻将声声,朋友聚会、婚丧喜庆甚至支部、工会活动都以打牌“意思意思”为“娱乐”,有的则借打牌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二是吃喝玩乐风。有的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好不容易到了这个级别,也应该好好享受享受了,热衷于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纸醉金迷,乐此不疲。三是封建迷信风。个别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烧香拜佛,迷信风水;有的打着修复、保护文物的旗号,雕鬼塑神、树碑立传。四是大操大办风。结婚、生小孩、过生日、孩子升学、买房、乔迁新居等都要办酒请客。有人来信说,有的干部办40岁生日宴就办了3次,分别叫做“迎四十”“满四十”“送四十”,有这么庆祝生日的吗?这不是明摆着借机敛财吗?这些不正之风,去年以来尽管有所收敛、有所好转、有所见效,但彻底根治决非一时之功,必须常抓不懈、露头必治。对领导干部而言,严守生活纪律,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这些方面,领导同志要有这根弦。尽管这些年我们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发展不足、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很突出。到去年底,按国家划定的收入标准,全省还有640万贫困人口;去年湖南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在全国排28位,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9.6%;一些贫困山区的群众衣、食、住、行还成问题,我们还远没有到“潇洒走一回”的时候。包括违规配备秘书的问题,也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作出规范。据反映,一些省直厅局、市州、县市区包括一些市县机关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都或多或少配备了专职秘书,有的虽然不叫“秘书”,却以“联络员”“党组秘书”等身份出现,实际干的还是专职秘书的活。这方面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的要求,全面进行清理和规范。
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也有一系列的明确规定。现在的保密工作与革命年代相比,形式和要求有了很大不同,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点也不亚于当年。我们透过美国青年斯诺登曝光的“棱镜门”事件,就可以看出当前世界各国在保密战线的斗争是多么激烈。我们要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保密方面出了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严厉追责。
(《新湘评论》2014年第13期)
来源:红网
作者:徐守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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