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一是要优化布局规划。要根据自然条件、交通状况、教学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对群众强烈要求恢复的中小学、教学点,适度予以恢复;二是要扩大高中办学规模。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采取扩建、改建、联办等方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三是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要改建、扩建一批示范性民族职业中等学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要推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是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要加强吉首大学基础学科、特色专业建设;要鼓励省内高校开办民族班,招收民族预科生,并参照“新疆班”、“西藏班”培养模式,让预科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要扩大民族研究生定向招生规模和范围,帮助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是要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推动这些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鼓励民营资本兴办教育;要适当提高城市教育费付加,用于教育;要确保土地出让金10%用于教育;要建立教育扶贫基金会,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教育;二是要提高有关标准。即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公用经费标准;根据片区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标准;根据农村学校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现状,适当提高教师人才津贴省级补助的比例,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三是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加大对片区转移支付力度,区别对待“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逐步推行“零分担、零配套”政策。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一是要培养本土人才。要根据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的学科要求,增加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大量培养留得住的本土教育人才;要在力实施“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将招聘指标主要投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教师结构,弥补师资不足;二是要建立对口帮扶制度。要组织发达地区教师,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服务,安排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师到发达地区观摩学习,促进两者之间教师交流;三是要完善激励机制。要提高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学校教师津贴标准,确保其经济待遇高于城镇同类教师工资水平;要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公转房建设,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大病救助制度,改善教师办公、生活条件;要设立教师专项奖励基金,对长期扎根于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文/曹政伟
来源:红网
作者:曹政伟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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