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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成立省级河道(水资源)督导机构

来源:红网 作者:peterzho 编辑:王小杨 2014-05-14 11: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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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湖南水资源的污染非常严重,是当前省里生态管理的重大任务,治理迫在眉睫,但由于受地方GDP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出勤不给力”,以湘江为例,为湖南人民共有,属省级水资源,但流域周边不少城市,对河流的管理各自为阵,分成若干个松散的管理主体。上流城市对下流城市不负责任,下流城市对上流城市束手无策,而且对水资源污染的认识和打击程度不力,有些部门即便发现了污染源,因为怕影响部门政绩,尽量捂盖子,生怕消息泄露受到上级批评而影响“官帽”,造成了水资源管理的极大难度。而省里的水资源治理指令下达后,往往被层层大大折扣,失去了政令的威慑性,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和合力。
  
  为此,建议成立河道(水资源)督导机构,统一对河道(水资源)进行督导。此机构主要的组成形式和任务及职责为:
  
  一、由一位省领导分管本机构。机构名称和的其他结构由有关领导研究后组成。
  
  二、机构负责对省级河流进行污染监督巡查和调查,发现污染源后,及时与有关地方政府交涉,责成进行治理。如地方政府治理不力,则向分管省级领导汇报,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影响其“官帽”。
  
  三、对长期造成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引导和指导环保公益组织关注,使其成为外围帮助力量,以诉讼主体参与调查和司法诉讼,将水资源环保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四、为及时获得水资源污染的更多信息,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与热心环保的公益组织和人士沟通,也可在红网建立环保专版。
  
  五、对省拨水资源治理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文/peterzho

来源:红网

作者:peterzho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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