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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消费者信心指数”发布工作的几点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江跃龙 编辑:夏熊飞 2014-04-23 1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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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中央政府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作为我国今后一段时间的经济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激活国内消费这驾经济增长的“马车”,已被认为是我国“稳增长”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消费需求作为最终需求,其增长逐渐成为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中心环节。为了有效促进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对消费者心理的研究越来越引起学界和实业界的重视,适时发布科学权威的消费者信心指数,成为分析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消费总趋势的一项重要指标。
  
  消费者信心指数(ConsumerConfidenceIndex简称CCI)是反映消费者信心强弱的指标,是综合反映并量化消费者对当前经济形势评价和对经济前景、收入水平、收入预期以及消费心理状态的主观感受,是预测经济走势和消费趋向的一个先行指标,是监测经济周期变化不可缺少的依据。消费者如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极大信心,就表现为他们将不断增长的收入投入消费,社会总需求迅速扩大,未来市场情势乐观,反之亦然。消费者信心指数由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构成。消费者满意指数(现指数)是指消费者对当前经济生活的评价;消费者预期指数(预期指数)是指消费者对未来经济生活发生变化的预期。消费者的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分别由一些二级指标构成,分别为对收入、生活质量、宏观经济、消费支出、就业状况、购买耐用消费品和储蓄的满意程度与未来一年的预期及未来两年在购买住房及装修、购买汽车和未来6个月股市变化的预期。
  
  目前我国目前主要有万事达卡消费者信心指数和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两种,除北京市外,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还没有正式发布地方的消费者信心指数。
  
  针对我国“消费者信心指数”编制和发布现实情况,本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提高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消费者信心指数”认识水平。经过多年的实践,消费者信心指数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景气指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从一个新的角度为各级政府、工商界和国内外投资者综合判断经济运行的状态提供参照系,为各经济主体制定和采取的决策提供辅助信息。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要使“消费者信心指数”(CC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采购经理指数(PMI)“3I”共同成为科学研判我国经济总体走势的三大综合指标。
  
  第二,要做好科学设计“消费者信心指数”体系工作。消费者信心采集调查对象是居民家庭,所以它属于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研究的范畴。建议由各级统计调查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科学制定调查内容、抽样框、样本数量、误差控制、样本轮换、调查员队伍等方面的制度和方法,确保“消费者信心指数”数据真实、科学。
  
  第三,做好“消费者信心指数”的更新发布工作。建议发布周期为一个月;发布时间确定在每月上旬;发布主体为政府确认的第三方独立研究机构;“3I”发布时间间距控制在一周内;在发布数据同时,要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及经济走势预测。
  
  第四,做好各级地方“消费者信心指数”编制及发布试点工作。建议先在上海、深圳、长沙等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二批7个“现代服务业试点”城市开展工作,通过不断实践与总结,待时期成熟,推广到其它地区。

来源:红网

作者:江跃龙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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