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影响公共交通畅通。私装地锁后,一些狭窄的马路交通更为不畅,真要遇到火灾,消防车也进不来;
第二是容易造成他人意外伤害事件。汽车地锁都带有尖锐边缘,过往的路人,尤其老人、儿童不小心很容易被碰伤、绊倒,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造成停车位资源严重浪费。由于设置汽车地锁,居民楼栋前停车位置,白天上班空着别人也无法使用;部分老人为子女每周回来探望,也用汽车地锁占有停车位;
第四是容易诱发民事纠纷。城市道路本身公共产品,本不应该随意被个人侵占使用;居民小区内公共场地,所有权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如长期被个人独自占有,极易引发冲突。
针对以上情况,本人提出以下几条参考建议:
第一,确定主管部门。根据目前城市管理实际情况,本人认为,还是以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为主管部门比较适宜;
第二,区别对待。如果是居民小区外道路上的汽车地锁,必须责令其拆除;对相对封闭居民小区,经过辖区城管协调同意,车位可以实施一些保护性的措施;若通过合法途径从开发商手中购得车位所有权,对业主设置汽车地锁,应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对停车位管理。主管部门要把停车位管理纳入重要日常管理范围;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所建设;建议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合法拥有停车位单位或个人提高使用效率,并建立适当的经济补偿机制;
第四,建立规范停车场地管理办法。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出台地方性的停车场地管理法规,把设置汽车地锁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来源:红网
作者:江跃龙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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