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
2月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发后在全国率先公开印发的配套性文件。
今年年初,广东、浙江、湖南等多个省市相继召开新春第一会,多地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释放出拼经济、促发展的强烈信号。对于湖南而言,与沿海城市相比,在地理位置、交通区位、经济基础、发展能效等方面不占优势,如何在发展中比拼、找准重点发力,实现“弯道超车”?显然,下好优化营商环境这步“先手棋”,尤为重要且紧迫。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涉企检查的配套性文件,十分必要。过去,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违规异地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疲于应对,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企业日常运营和工作效率。还有些以执法检查为名,违规进行任务摊派、罚款重处,企业对此有苦难言。同时,执法检查不公平的问题也较为突出,企业难以获得公平待遇。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不仅是企业的期盼,更是破解当前营商环境难题的重要手段。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着眼于规范具体行政检查行为,从明确检查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承办机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到对未制定和报备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未经批准擅自部署或实施专项检查等10多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问责,通过一系列机制和制度,将涉企检查的各项条款予以明确,给涉企行政检查戴上“紧箍咒”,旨在为企业营造公平稳定的发展环境,让企业对未来发展有明确预期。
《实施方案》聚焦问题核心,坚持刀刃向内,秉持严实的总基调,对症下药。针对违规异地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为解决涉企检查既不能过度干预企业正常运营,又不能因监督缺失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规定“无计划不检查”“综合查一次”,严格控制各类检查频次。为化解“无事不扰”与“有案必查”的矛盾,要求推进“无扰检查”“扫码入企”,让“无感监管”更好地惠及企业。这些具体、细化的条款,为营商环境提供了最可靠、最稳定的法治保障。
《实施方案》为湖南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法治动力。在良法善治的持续赋能下,企业发展活力将被充分激发,助力湖南在经济发展赛道上稳健疾驰,驶向高质量发展的广阔新征程。
来源:红网
作者:吴俊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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