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
热闹的爆竹声和绚烂的烟花总是和过年的记忆勾连,深深刻进中国人的DNA里。时近春节,关于是否能够燃放烟花爆竹的讨论又热烈了起来。
有人觉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节日氛围。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它不仅是一种传统的庆祝方式,还能营造出热闹、喜庆的氛围。也有人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引发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并且,由于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显然,“完全放开”与“全面禁止”,恐怕都无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可。所以,前些年,各地虽然出台了“禁放令”,但“你禁你的,我放我的”等禁而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一些地方把“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甚至有的地干脆把“最严禁放令”给收回了。
人们时常追求完美,希望凡事都能两全其美。这不,春节前夕,多地已经拿出保障美好新年的实招。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多地、辽宁鞍山市,以及广东佛山市等地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天津、上海、重庆等地实行中心城区禁放、郊区限放的政策……从“禁放”到“限放”,各地有何考量?
事实上,一项制度、一个规定,到底好不好,不应当完全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士说了算,还要多走走群众路线、多听听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客观来讲,燃放烟花爆竹在一定程度上关乎国民幸福感的提升。但要合理燃放烟花爆竹,就需要地方政府尤其立法机关制定出暖民心、顺民意的管理条例来。要明确从除夕到大年初二的哪些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哪些时间段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划定好燃放区域,千万不能搞“一刀切”式的“禁放令”。
此前春节“申遗”成功之后,就有很多人提出,应该适当给烟花爆竹“禁放令”松绑,让民众在春节期间重新找回那份熟悉的喜悦与热闹,增强对传统节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亦有利于凝聚社会情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烟花爆竹“禁”与“放”,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实事求是,别动不动就喊“封杀”或一禁了之,且不说“一刀切”是懒政、怠政,最起码是对当地文化和传统习俗的不尊重,以及对广大民众的极端不负责任。
“禁”与“放”,不同地方会有不同差异,一线城市与非线级城市、沿海城市与山区城市、农村与城市等相比不尽相同。烟花爆竹从自由燃放到“限放”再到“禁放”,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并不是说“禁”就能禁得了的。
当然,“限放”政策的实施,也并不意味着对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问题可以掉以轻心。政府尤其相关部门应持续加大环境监测与治理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燃”,筑牢烟花爆竹生产、燃放环节安全屏障,大力引导民众到政府划定区域安全文明燃放,让爆竹声把年的韵味送归人间,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绿色安全的春节氛围,愿广大民众多喜乐、长安宁。
来源:红网
作者:朱波
编辑:唐盈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