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予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遵守党纪法规,是每一位合格党员所必备的宗旨。此次修订条例在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础上,由原来的142条,修改增添为158条。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再次明晰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延续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将“三不腐”一体推进,为党员干部带上“紧箍咒”,把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思想是行动的先驱,制度规则是行动“导向标”和“准则”。不可否认,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背离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甚至还触犯党纪国法。一是自身的思想“总开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导致世界观偏差、人生观迷失、价值观错位。忽略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规范自己的言行光有自觉二字远远不够,更需要建立相关制度予以保障。唯有通过严肃执纪问责,来倒逼党员干部们严守规矩、廉洁从政。让问责条例时刻成为悬在党员干部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特别是在《条例》增添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中指出,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可谓是堪称亮点。这也就意味着将公务接待的监督作为了《条例》执行的必要条件,补上了曾经的监督短板,满足民意渴盼,将这一块难啃的“骨头”有了更清晰的监督边界,筑牢遏制“四风”反弹回潮的防线。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归根结底靠人才、靠教育、靠管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唯有增强制度刚性、健全各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方能使党员教育管理掷地有声。这就得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开展好《条例》宣传;要抓好学习培训;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崇严尚实的良好环境,就能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水平。只有这样,党的整个队伍才能迸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凝共识、聚正气,求真务实、率先垂范。党员与党的关系,如同“细胞”与“肌体”,如果“细胞”不活跃,“肌体”就难以健康。时代向前,党的伟大事业需要每个党员去实现、去担当、去维护。愿在《条例》规范管理下,每一位党员都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让这面旗帜高高飘扬。
来源:红网
作者:鱼予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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