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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及时奖励,做好公务员考核“后半篇文章”

来源:红网 作者:张金华 编辑:唐盈 2023-11-14 10: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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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华

近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湖南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健全公务员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及时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有关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和满足广大实干干部期盼的现实需要,对于完善我省公务员奖励制度体系、发挥及时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及时奖励是公务员奖励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及时给予的奖励”。2020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明确,“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近年来,浙江、海南、广西、四川、山东等地都相继出台了类似的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善用《办法》,能释放公务员队伍干事活力、挖掘工作潜力,为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吃下定心丸。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实行及时奖励并非“大水漫灌”“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而是对应奖之人和该奖之事“精准滴灌”,对在推进落实重大专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置突发事件、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挺身而出、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成绩显著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给予及时奖励,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者”受益,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尺量”的难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规为不善之害也。”随着改革开放走入深水区,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各条暗流变幻莫测,各级公务员事务繁杂、千头万绪,在日常机械的工作中极易失去激情,思想和行动上变得麻木。凸显奖励的时效性,才能最大程度发挥其“赏一劝百”的正向激励效果,为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注入强心剂,满足他们在心理和生活上的需求。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干部需求,尊重干部意愿,丰富奖励形式,严把人选推荐关、资格审查关、公开公示关,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营造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我们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对于失误,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追责问责,势必会挫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使大家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我们要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的框架内重视干部出错的价值,树立容错纠错的导向,积极寻找合理渠道建立干部“错误买单”机制,对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应容必容、能容尽容,对因失误而造成的不实举报和污蔑,组织要站出来为他们撑腰壮胆,激励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大胆干事,不能让实干者流汗又流泪。同时,问责务必精准,不能泛化,对问责后真心悔改、表现优秀的失误干部也要大胆使用,让他们将功补过。

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能只靠“拍肩鼓掌”,必须有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要充分发挥及时奖励的鞭策作用,提升“老黄牛”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增强“侧卧式”干部的紧迫感、危机感。

来源:红网

作者:张金华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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