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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防控立法要人民生产生活之“利”

来源:红网 作者:吴刚华 编辑:唐盈 2022-03-31 1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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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及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湖南省疫情防控实际,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重要举措,将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生活的更井然有序,更加幸福和谐。在疫情防控一直持续的今天,为防疫立法,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民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为了保障人民的合理诉求,这样的导向必须要把准把好。通过防疫立法要向人民传递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样一个旗帜鲜明的信号。因此,面对疫情防控和人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需求,我们就要用法律的手段,通过马克思主义矛盾观去协调、认识两者的关系。我们要知道,搞疫情防控,给防疫工作立法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也是为了早日结束疫情;而采取疫情防控立法的措施,则是满足人民对正常秩序生产生活需求的必然过程,两者是明显的对立和统一的矛盾关系。

从两者矛盾的对立面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面对传播速度快、感染性强、防控难度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是有必然关系的,是必定会造成的。通过这样一个认识,以解决人们思想上的困顿。因此,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唯有通过立法我们才能更好的规范我们的行为,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面对疫情我们要学会用法治的思维,学会咬紧牙关挺住,学会积极乐观向上的看待,决不能怨天尤人甚至丧失斗志,肆意传播虚假消极言论。当然,当处于这种矛盾困境的时候,我们也要牟定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面对疫情来袭,地方管理者就不能不顾实际情况,违背法律法规搞“一封了之”“一停了之”的“霸蛮”管理,社会发展各方面“随意”按下“暂停键”,根本不顾老百姓的生活需求。如,当老百姓需要办理医保报销、困难救助、看病就医等事项时,以疫情防控为由将人民一拒了之。为此,面对疫情防控,地方的管理者就要审时度势,把握好“度”的问题。要在搞好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想方设法满足人民对生活的需求,如要充分发挥、应用好“一件事一次办”平台作用,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等工作;要注重加强封控区群众和被隔离对象的生活服务、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等。用法律杜绝出现哄抬物价、不管不顾等极端、一刀切“任性”执法的情况发生。

从两者矛盾的统一面来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就会想方设法的加强对新冠病毒的研究和防治。对疫情防控我们遵循的是从不了解到初步认识到基本掌握再到合理利用和有效防控这样一个规律,在抵抗疫情的过程中,始终确信最终的胜利一定是我们的。通过这样一个认识,以解决抗疫的时间差问题,坚定人们抗疫必胜的信心。因此,面对疫情来袭我们就要打好有准备的针对仗,有效率的科学仗,有效果的精准仗。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树立“国之大者”的政治担当。面对疫情防控的任何工作,我们都等不得、慢不得、拖不得,我们都要抢时间第一速度做好做成。为此,我们就要学会在对抗病毒中有目的的了解病毒,掌握病毒,找到解决病毒的方式方法。疾病专家、科研院所等要加强加快病毒的生物研究和技术攻关,找到对抗病毒的有效抗体,找到阻断病毒传播的有效途径,找到清除传染源的有效方式。要加强大数据和网络技术的应用,科学有效做好病毒溯源,切实防止病毒感染扩面;要加强新冠肺炎感染识别技术研发,通过简单便捷的办法迅速识别感染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等。

《决定》指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是重中之重。从马克思主义矛盾观去剖析防控与人民生产生活的对立统一关系,我们就应该坚定必胜信心,牟定好解决人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而不断想办法、不断出对策。我们决不能以疫情为由,违背法律精神将人民置之不理、放置一旁,不管不顾人民的合理诉求和生产生活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吴刚华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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