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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村级“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红网 作者:向从南 编辑:刘艳秋 2020-11-20 14: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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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重大决策事项都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相应权力清单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行。”11月18日,一场村民大会后,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镇黄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山高说,把村务晒在阳光下,确保了小微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11月20日《湖南日报》)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整治群众身边存在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公不明、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促进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许多地方根据自身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近年来,永定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村级微腐败案件,发现村级权力监督内容不明晰、边界不清楚、公示公开重结果轻过程、公示公开结果知晓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成为微腐败源头。

基层微腐败具有一定隐蔽性,必须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发动群众参与等途径,着力织密“微权力”监督网,防止“小贪”变“大贪”,实现“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基于此,今年4月,永定区推出“四议两公开”基层政务信息群众监督平台,建立了258个“小微权力”公开平台,村管理员将项目从提议、商议、审议和决议的过程分别录入到系统,由联村干部审批后,通过小程序直接公示到该村的群众微信群中。此外,信息公开由传统的“墙上贴”“口头传”转变为向群众“手中推”“指尖读”,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监督不及时等问题。

可见,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惠农政策的宣传者,也是涉农项目、资金在“最后一公里”落实的执行者,其权力的行使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对权力行使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感受最深刻。及时将群众关心、担心、疑虑的问题公开,可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永定区的实践说明,抓住“指尖监督”这个关键点,盯住村级“微权力”这个焦点,有助于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精细监督小微权力,从而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

来源:红网

作者:向从南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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