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刘琴(左)在爱心超市为贫困户选择兑换商品服务。
10月20日,隆回县金石桥镇黄金井村扶贫“爱心超市”里,几名贫困村民在“购买”生活物品。“爱心超市”货架上的物品都明码标“分”,贫困群众凭积分兑换相应物品。(10月23日《湖南日报》)
去年以来,隆回县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探索建设扶贫“爱心超市”,以积分兑换方式,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贫困村民贺显军拿积分卡兑换了一桶食用油,他高兴地说:“一桶油只需要7分,卡里还有10多分呢,这些分都是我自己挣的!”
众所周知,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贫穷的漠然,甚至以当“贫困户”为荣。毕竟,评为“贫困户”可以享受诸多优惠政策。事实上,有少数“贫困户”确实不愿意“摘帽”,甚至在上级部门考核抽查中闪烁其词,隐瞒真实收入。但是,更多的群众充满了对国家的感恩,对帮扶人员的感谢和对美好生活的希望。
因此,扶贫要从“心”扶,扶出“志气”,扶出“干劲”。隆回县针对贫困户建立“爱心超市”,就是“扶志”的具体表现,群众有“志气”,脱贫致富不是梦。
“爱心超市”实行一户一卡制,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帮扶对象。全家共存共享积分。积分卡发放时有一定初始积分,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计分标准。贫困群众可从孝敬父母、爱护人居环境、就业务工、配合工作、示范户评比等8个方面赚取积分,每年上限为300分。
扶“志”,最为关键的应是培养贫困人口的脱贫志气,贫困户的脱贫志气一旦树立起来了,致富的办法和干劲自然就有了,不用你给技术、给机会、给渠道,他自己就主动找上门来,要技术、要机会、要渠道了。“爱心超市”的举措,就是激发了群众致富的“志气”。也只有这样,贫困户才能具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最终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君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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