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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后疫情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思考

来源:红网 作者:李绍南 编辑:陈晓丹 2020-06-10 1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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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抓好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既要客观分析不利影响,又要有信心打赢这场硬仗。

要客观认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困难群众本身经济基础比较脆弱,抗击风险的能力较差。面对疫情,贫困群众返贫的风险进一步加大。疫情影响下,企业开工不足,直接影响低收入农户务工就业和工资收入,造成以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低收入人口无工可打,存在返贫失业风险。有的贫困户生产经营性收入减少,农资和农产品流通受阻,造成正常农业生产困难。部分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延期,扶贫资金拨付推迟,项目预计收益期推后。

要有破解后疫情时代脱贫攻坚的新举措。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正在得到化解,后疫情时代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如期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增强信心,压实工作责任。有信心不一定能赢,但没信心一定会输。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是客观的,但也是有限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都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疫情或灾害对减贫进程会产生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5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表示,疫情不能改变脱贫攻坚大局,不能因疫情留下“锅底”,脱贫攻坚的任务不会改变,现行扶贫标准不会改标,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节点不会改变。面对疫情,要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强化自立自强致富脱贫的思想意识,增强贫困户脱贫的内在动力。我们坚信:有党中央举旗,有政策大力支撑,有党员干部上下齐心,有贫困群众共同努力,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我们定能不辱使命。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产业扶贫。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要尽快克服疫情影响,必须有更多的举措,推进产业发展,提升贫困户脱贫能力。当前工作重点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推进产业技术服务,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农技专家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开展实地技术指导,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生产能力,为贫困户增收奠定基础。大力扶持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发展,建立紧密的脱贫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最大限度获益脱贫。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建立后疫情时代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合理安排蔬菜、畜禽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解决贫困户农产品滞销问题,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要进一步把产业链真正拉长,把批发市场、电商平台、龙头企业等等都和贫困地区连接起来,动员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到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中购买产品。充分利用832平台、省消费扶贫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地开发的电商平台,为贫困户农产品拓展更加广阔的销售天地。通过综合施策,尽力保障农产品产得来、运得出、供得上,确保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无阻,尽可能减少农产品生产不足、流通不畅产生的损失。

三是精准施策,促进务工就业。受疫情和国际贸易环境影响,沿海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影响,外出务工回流现象较往年增多,要加强就业指导,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率。全力推广“湘就业”APP,方便贫困户了解企业的招聘岗位需求和补贴政策,结合实际应聘岗位。举办网上劳务见面会,向有需求的人推送岗位信息,实现供需对接。加强技能培训,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相应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择业竞争能力。扶持带贫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车间,鼓励他们吸纳贫困劳动力。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家庭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破解贫困人口外出务工难题。落实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可按规定给予交通补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努力提高贫困户就业工资性收入。

四是创新方式,加大帮扶力度。各级政府要投入激励性扶贫专项资金,积极发动经营主体,谋划生成一批周期短、见效快的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最大限度促生产、稳增收。后疫情时期,要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防范机制。各级帮扶人员要强化责任,转变方式,加强与低收入农户联系,及时了解贫困群众在后疫情时期存在的困难和诉求,切实予以帮助解决。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持续落实帮扶政策,着力做好结对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临时救助等工作,不让一户脱贫户因疫“掉队”返贫。加强金融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因畜禽产品积压、餐饮行业关停等造成收入减少,无法按时偿还小额贷款的,允许其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其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中的撬动作用,让帮扶措施从“输血”向“造血”转变。

五是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后劲。用好用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提高运营收益。引导贫困村发展多种经营,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拓宽收入渠道,提升抗风险能力。加强临时救助和兜底保障。对疫情期间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贫困劳动力,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予以临时救助。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边缘户按照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纳入低保。对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延保渐退期,帮助其稳定脱贫。

(作者系澧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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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绍南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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