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至1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在永州市双牌县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时指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有效解决用地、用钱、用人问题,真正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长效机制。(12月17日 湖南日报)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看似是两项工作,实际上存在内在的联系。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升华,显然,不能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搞成“两张皮”的工作,相反,要协调推进,寻找好两者的“结合点”,才能够在推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大的推动力。
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找准“结合点”。不管是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还是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都需要消除绝对贫困、消除城乡差距、消除重城轻乡的惯性思维,找准这个工作上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才能够迈出第一步。李殿勋强调,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到目标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坚决打赢成建制消除绝对贫困的最后一仗。以“精准”的方式去瞄准问题,才能够更好地消除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继续开展。
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激活“内动力”。不管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不能依靠“输血”,而应该以“造血”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工作效果事半功倍。这就需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五项目标任务为抓手,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互补互助,更好地激发潜能,协调发展。
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注入“改革力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因地制宜。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的方式去撬动乡村的长足发展。深化农村土地管理改革,盘活农村宅基地、耕地、林地和荒地资源;深化农村金融管理改革,搭建限制性农村物权与开放性金融市场的对接平台;深化农村人才管理改革,大力推动下乡创业和返乡创业等,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解决用地、用钱、用人问题,互相融合,互相促进。
脱贫攻坚是一把“金钥匙”,不但能够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现状,也能够打开乡村振兴的大门,为群众更美好的生活注入更强大力量,推动国家更好地发展,这就需要完善制度,加大改革力度,以脱贫攻坚成效推动乡村振兴。
来源:红网
作者:婧蓝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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