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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提级治理更有效

来源:红网 作者:萧仲文 编辑:刘艳秋 2019-10-25 1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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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法治思维,运用法制手段,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形成公平合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这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初心使命。

近日,中组部和人社部联合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人事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已经进入“逢进必考”时代。然而,个别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跟不上节奏,“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选人用人现象没有彻底断绝。个别领导干部公器私用,挖“萝卜坑”安排近亲属挂任要职,把单位当成自家庭院,家族腐败时有发生,群众意见非常大。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防止近亲属沆瀣一气徇情营私。为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出台,弥补了这项制度漏洞。

改革必须运筹帷幄。打乱现有秩序,切割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奶酪,就是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注定是暗潮汹涌百相频生的斗争。因此,协调这项新政落实,必须游刃有余地应付各种阻力,布局要考虑周全,执行要不打折扣,不能让制度在执行中变味变异。要因地制宜、因单位而异,加大检查指导和督查问责,严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时缝合执行发现的不好势头,把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让作梗对抗没有可乘之机。

法制要管住人管住事。迈入新时代,依法治理已经成为社会治理共识,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呼唤法治思维和法制保障。从法律角度分析,两部门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制度,位阶明显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效力也不高。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更多用纪律惩戒、规矩诫勉代替,震慑效果打折扣。所以,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政策提级到法律层面颁布,并结合现实丰富内涵,不仅提升法律效力,而且能增强实际操作性。

治理问题关键看执行。纵观事业单位现状,我们从来不缺少制度,走进各类事业单位,满墙满壁都是制度,但仍然在管理中出问题,根源在于执行不力。因此,落实好事业单位人事回避新政,在制度保障基础上,还要加强执行检查和考核约束,辅助廓清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风气,为事业单位姓“公”打好保卫仗。

来源:红网

作者:萧仲文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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