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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有志:村规民约的作用如何有效发挥

来源:红网 作者:朱有志 编辑:陈晓丹 2019-07-23 14: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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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乡村治理的实践中,村规民约之所以得到上下一致的高度重视,是因为它既是自治的表现形式,又能融自治、法治、德治的本质功能于一体。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如何切实有效地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是值得深入思考的现实问题。

对此需要在“三好”上下功夫。这就是:制订好、宣传好、执行好:

在“制订好”上动脑筋

磨刀不误砍柴工,首先要制订好的规约,然后才能谈得上有效执行。好的村规民约应具有:

先进性:村规民约中必须体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表现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必须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

地方性:制订村规民约应注重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有地方特色才有发挥效用的群众基础。

简约性:制订村规民约不是搞学术研究,尽可能要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化高深莫测为通俗易懂,要用最简单、最通俗的语言让村民听得懂、弄得清、用得着。

群众性: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进而实现村民自治的一种治理形式,因此要特别注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制订过程中,村民要广泛参与、充分讨论、集体决定,才会互相监督、自觉执行。

权威性:村规民约的制订应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党组织的引导和指导是保障村民将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政治权威。

在“宣传好”上费力气

工作做得好,宣传少不了。怎样做好村规民约的宣传工作呢?我认为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快捷性:村规民约一经集体讨论决定,就要快速进行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宣传、快捷传播。

广泛性:就是让村规民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多样性:宣传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注重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将报纸、微信、广播、标语、宣传栏等方式有机结合,交替进行。

持久性:村规民约要想长久发挥实效,必须持久宣传。只有不断宣传、持久宣传才能达到变规约为制度、变制度为行动、变行动为习惯、变习惯为传统、变传统为文化的效果。

在“执行好”上下功夫

如何使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起实效,以便使我们的“好想法”变为“好做法”进而出现“好变化”,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党员带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农村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和普遍要求,村规民约的有效执行同样要求如此。

干部作则:干部要以身作则,是农村一切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的先决条件,各级各类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村规民约,也是让村规民约变为全体村民行为规范的先决条件。

先进示范:要求在执行中发现典型、争做典型、宣传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和推动村规民约的有效执行。

老人督促:俗话说得好“村有一老,如有一宝”。充分发挥村中老人年龄大、资格老、贡献大、威望高的优势,请老人发挥督促作用,是促使村规民约有效执行的特别力量。

群众自觉:通过宣传教育,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是有效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的重要方法。知此,才能使村规民约真正起到“规村”“约民”的治理效用。

(本文根据作者在湘江时论2019年第三期学术沙龙的总结发言整理)

作者简介:朱有志,男,汉族,湖南新邵人,现任开慧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曾任常德师范学院(现湖南文理学院)院长、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政协常委、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会专家,博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全国应用哲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曾获“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南省“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奖,主持研究和合作研究国家课题多项。独著《先秦诸子经济哲学思想研究》《为思想而行动为行动而思想》《经济道德层次论》《开慧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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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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