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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治理要做到“三治”

来源:红网 作者:田小典 编辑:唐盈 2019-06-24 10: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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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6月24日《人民日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开始外出务工,而在乡村中培养的大学生等乡村精英阶层也回流较少。乡村出现这种“空壳化”,给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让乡村恢复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就得在乡村治理上做文章,不断增强乡村的吸引力。

乡村治理要“自治”。翻开乡村治理较好的浙江安吉“余村经验”、桐乡“三治融合”经验以及象山“村民说事”制度等乡村治理范本,我们可以发现,之所以会取得乡村治理的成就,就在于当地不断加强自治。如今,东西南北中,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不同的水平,即便是同一个县,同一个乡镇,其村落条件也存在差别。只有根据自身的现实状况,村民的意愿,不断加强“自治”,团结起全体村民的意志,加强乡村自治,让村里的事情村民做主,才能够让当地的乡村治理走上快车道。

乡村治理要“能治”。“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很难想象,一个地方的村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这样的乡村能够实现很好的乡村治理。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不断提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实践证明,“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强化“能人”治理是不错的路径。一个地方有“能人”带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一定能够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乡村治理要“法治”。宗族文化、村落文化曾经巩固了中国上千年的乡村发展形态,巩固了乡村基层基础,如今,随着时代的变化,不论是村规民约,还是村民议事,都需要“法治”这根准绳,才能够形成一种力量,把村民们“拧成一股绳”。村落的事情,不仅要村民说了算,还得不断提升村民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确保各种决议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解决村落问题的关键,还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收集千家万户分散意见,形成绝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决议并执行。

可以说,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发展与治理,千余年的文脉的接续、传统乡村文化的重构,已经由乡村治理接下了“接力棒”,我们期待,各地乡村都能够理顺治理机制,实现乡村的良性循环。

文/田小典

来源:红网

作者:田小典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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