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长沙市气温渐高,劳动者是否有高温津贴?该如何发放?记者5月25日从长沙市相关部门获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月、8月、9月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目前湖南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最低150元/月,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补贴,每人每天不低于6.9元。(5月26日《长沙晚报》)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应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就应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同长沙市一样,近期各地工会、人社等部门都强调企业要落实好高温津贴的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保护不断得到加强,值得肯定。但不能否认的是,仍有许多在高温下室外工作的体力劳动者,成了高温津贴的被遗忘者。而有些地方、有的企业,虽确实发了补贴,但往往是坐在空调办公室里的人拿到了,冒着烈日在户外劳作的一线工人拿不到,导致高温补贴成为“画饼”。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尴尬现象,一方面,是劳动者维权能力较弱,无法与资方形成对等的权利博弈;而另一方面,违法成本较低,还无法对企业构成足够的震慑力。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高温补贴政策的执行,不能指望企业自律,也不能过于迷信法规的权威,更不能依靠劳动者自我维权,而必须加强监管。
因此,落实高温津贴发放,监管部门不该成为旁观者。其一,要让《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铁”起来硬起来,发挥其应有的法律作用;其次,对于不按规定发放的企业单位必须依法严惩,让其吃不了兜着走;再者,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看看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坚持工作的劳动者们,到底有没有真正拿到高温津贴。另外,要建立劳动者维权快速通道,对于未发放高温津贴的投诉,要简化劳动者维权程序,使劳动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救济。
总之,高温津贴足月足额发放,才是对劳动者真正的关怀。因此,人社、工会等部门必须共同协作,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行动起来。此外各地要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细则,只有完善了各项“高温福利”,避免高温津贴成为“画饼”,才能让高温津贴不再有模糊空间,才能让广大劳动者不再为此烦恼。
文/程汉鹏
来源:红网
作者:程汉鹏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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