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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考”路上还要“敢考”

来源:红网 作者:辛庆 编辑:陈晓丹 2019-04-24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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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考核工作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革命圣地西柏坡与县乡村干部和群众座谈时指出,“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新时代下,各级党委(党组)要秉承“赶考”心态、树立“敢考”决心,切实发挥《干部考核条例》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上奖台、不干事的走下台。

瞄准“考什么”,考核评价指标要适应新常态。干部考核是优化党政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当下,考核标准不够完善、不够科学、不够精准等问题日益突出,考核指标体系也确实存在涵盖面过宽、过于琐碎、重点不够突出等现象。有的单位考核时发一大堆各种表格,有的指标被考核者很难弄懂,结果就是稀里糊涂草草应付了事。《干部考核条例》则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明确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应当体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新时代下,各级党委(党组)要时刻瞄准“考什么”,把握好“考完”与“考好”的度,不断建立完善差异化、精准化的党政干部考核指标。

瞄准“考得实”,考核执行落实要适应新常态。党政干部考核执行落实到位与否是提升领导干部工作效能的关键。但当下很多考核出现“虚”“假”等现象。有的被考核单位表面上重视,思想深处想应付了事,把精力花在整理档案资料上;有的单位在考核时抱着侥幸心理人为造假,考核组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睁只眼闭只眼,相互给对方留足面子。《干部考核条例》首次明确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按照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的思路作了总体设计。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考得实”,切实履行好领导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职责,强化党委(党组)对干部考核与其他业务考核的统一领导,防止多头、重复、繁琐考核,确保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地落细落实。

瞄准“用得好”,考核结果运用要适应新常态。干部考核的目的,是了解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及岗位胜任度。但现在考核结果运用还存在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考核结果对客观评价干部没有多少参考价值、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考与不考没多大区别等现象,也导致一些干部产生了思想误区,认为能干不如会说,业绩好不如态度好,工作实不如务虚功,挫伤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干部考核条例》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各级党委(党组)要紧盯考核结果“用得好”,真正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

文/辛庆

来源:红网

作者:辛庆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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