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当前,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应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积极回应人民所思、所盼、所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幅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快速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2018年,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标志性战役,进展顺利,全国338个设区市以上城市的细颗粒物浓度同比下降9.3%,而地表水优良率上升了3.1%,都达到了阶段性目标。特别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过“回头看”,推动解决了7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大格局基本形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也还出现了比较尖锐的争论,既有宏观层面的,如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了经济发展的论调;也有微观方面的,如矛盾的相对方往往为环境整改标准而各执己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必然要付出成本,遭遇不同意见很正常,但解决应该实事求是,尽量照顾各方利益,实现和谐共处的目标。相反,不实地调研,死抠条条框框,纠纷就会久访不息,并且增加行政成本。
上海闵行区有一家建成于1958年的滚动轴承厂,适应城市发展需要,该厂的很多污染项目都已经搬迁,但热处理环节不能移动。厂家已经采取封闭作业,多次检测也表明排放达标,然而老百姓还是对油烟气污染不满意。这样就陷入了僵局,企业很委屈,我做到了合法生产;居民反映不断,生存环境受影响,空气质量不达标。客观来看,双方都没有错,问题出在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没有有效衔接,按照生活权优先的原则,只有引导企业在法定义务之外多承担社会责任,投资技改,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限值,从而改善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依标准打架的情况在水领域也有。在中部某省,一座城市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建在与另一个市交界的10多公里处,中途没有新水汇入,污水处理厂做到了达标排放,但一进入河道,就得按地表水标准评价,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肯定不合格,两市一直为此耿耿于怀。实际上,这股水过境后,立即流入一个河道型水库中,有容量可供稀释,这就不能教条化,逼着企业提质改造,这种投资没有任何环境效益,仅仅是为了数值达标,应在充分论证后做出科学的决定。
还有的考核,机械理解环境质量只能升不能降的原则,步步紧逼,让基层承受了不应有的压力。在一条河流的下游,水质一直很好,都达到二类标准了。有一个断面,其上和下游断面都是按二类考核的,但由于历史上该断面曾达到过一类,结果做了个夹心饼干,要求该断面按一类标准考核,其不合理性显而易见。一是从整体定位来看,该河流没有任何特殊保护价值,要下游保持一类水质本身就没有必要,甚至存在过度保护之嫌;二是从科学角度来分析,该河段很短,不具备“魔瓶”般的净化效果,使水流过就清洁了,不符合系统思维;三是水质在这个浓度水平存在测不准的风险,揪住过去的错误不放不值得提倡。对良好的环境空气或水质量,已经满足群众健康生活的要求,就不要通过考核施加让“好人变圣人”的压力,环境容量是需要合理开发的,对生态环境的管理不能走极端。
实事求是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站位要高,这样才能科学审视各个环节,协调多方,作出恰如其分的决定。相反,孤立地看待某个环节,犹如把一条鱼捞出水,表面上牢牢掌握在手中,实际上切断了各种营养供应,必然失去生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就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在较大尺度上综合分析,而不是固执的套用某个标准,完全没有了执行政策的灵活性。
生态环境保护是业务性较强的政治工作,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绝不允许损害群众的环境权益而谋求经济发展。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路径是多种多样的,应加强深入研究,做好统筹安排,让两条腿协调发力,稳步前进。
文/罗岳平
来源:红网
作者:罗岳平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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