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湖南祁东县纪委监委因处理信访问题担当不够、责任缺失等问题被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此后,该县深刻反思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与信访人会见率上升至95%,回访率达100%。(11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某种意义上,祁东县的这些变化,源于一封“道歉信”。就是今年6月,湖南省纪委监委收到的来自祁东县太和堂镇某村民的一封来信,触动了执纪监督部门的神经。从来信内容得知,该村民在两年内多次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收受贿赂的问题。最近一次举报后,因自己在外地,不知道案件已被查处,他对自己继续举报的行为写信表示道歉。
平心而论,村民为自己的“不知情”道歉,难道村民真的有错吗?如果不是此前多次在当地举报无效,何以出现这样的“条件反射”?显然不是。湖南省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就表示应该道歉的是他们,因为按照管理权限,这起本该在当地可查处的村官违法案件,居然需要历时两年,需要群众先后举报多达24次,直至在今年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中,中央第八巡视组转来问题线索后才被查处。不知道这背后又有什么内幕情况导致查处难,可至少当地纪委监委部门也难辞其咎。两年来当地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的举动,也可能让民众多少会感到一些寒心。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对于民众诉求,负责任的干部扑下身子、放开膀子,实地调查都来不及,居然当地可以坐视不管达两年,好在问题最终解决。面对这封道歉信,各地各级纪委监委应该扪心自问,此类问题是否在本地也存在?民众举报24次才被查处虽是个案,却反映着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愿为、不敢为等具有一定程度普适性的问题,如果不下大力气加以解决,恐怕还会有类似事件发生。更何况,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决胜期,相关工作纷繁复杂,客观上也加深了执纪监督工作的难度。在此情况下,广泛地听取并呼应民声反映,就显得尤为关键。
湖南省纪委监委显然认识到了这点。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纪委监委不仅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更果断拿出了切实的解决措施。正如新闻中报道的,去年,省纪委对在脱贫攻坚中监督执纪工作不力的江华县、芷江县、通道县、古丈县的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在今年的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上,这4个县的纪委书记汇报了整改情况——被约谈后,4个县的立案数、处分数、追缴违纪资金数均大幅增长。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不管在多么困难的纪检工作面前,当地能否心系民众冷暖、重不重视、下不下大决心大力气做工作,跟能否取得成效、能否令民众满意有直接的关系。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才能让善政生温。尽管干部的违纪违法给民众带来伤害,自然必须及时严肃查处,但一封“道歉信”照出了工作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为扭转工作作风,回应百姓诉求,也提供了必要的反思工作作风问题的契机。当然,我们也要防止在相关工作作风、工作态度上给民众带来“二次伤害”。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职尽责,才能真正为民解忧,在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增进广大民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文/肖相客
来源:红网
作者:肖相客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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