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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严禁”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指南针”

来源:红网 作者:罗立志 编辑:张兴诚 2018-10-11 15: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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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省公安厅制定的《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对违反“十个严禁”及其它党纪条规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10月3日三湘风纪网)

  国庆假期开始时,省公安厅发布《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正当时机,恰到好处。“十个严禁”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对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是可行与不可行的“指南针”,是逆耳的忠言,是可口的良药,是廉政建设的“保护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需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论述,为我们阔步新时代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党员,就要听党的话、做党的人、为党做事,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毫不动摇,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它的主要职能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侦查破案、维护治安,能否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发挥好公安机关的作用,直接关系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影响和制约着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取决于公安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对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要求自然也有了更高标准。

  因此,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队伍建设举足轻重,迫在眉睫。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保障,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打造一支过硬公安队伍和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重要前提。湖南适应新形势需要,及时制定《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并正式施行,对于公安机关更好地为民保驾护航,当好人民利益的“卫士”,提供了更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湖南公安队伍建设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文/罗立志

来源:红网

作者:罗立志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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