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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娄底殡葬改革的成就与启示

来源:红网 作者:唐学伟 编辑:司马清 2018-07-03 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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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能够相信,仅仅不到30万一年的财政预算经费和仅由8个人来担当的工作,就能够担当起这么沉重而艰难的改革重任,对于一个地级市而言,这么少的经费和人员,在全国也或是“绝无仅有”,即使是相比娄底所属县而言,也只相当一个县的三分之一。相对一个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而言,殡葬设施建设己经“严重滞后”,很难满足老百姓对殡葬市场“供给侧”的需求,而且由于“经费、人员紧缺”,加之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备,殡葬执法难问题也日益突出,或将成为制约娄底殡葬改革工作向前发展的主要壁垒。古人云,死生二大矣!一个人的最好的归宿就是融入自然,因此他们从事的是一个艰巨的改革和造福人类的事业。 因此在娄底殡葬改革方面,我想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对策建议,供娄底当地及相关部门参考。

  一、国家层面的殡葬改革政策

  民政部等16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火葬区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乡镇,逐步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娄底殡葬改革的成就与启示

  这主要体现在这些主要方面: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是娄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坚强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殡葬服务机构,是殡葬改革的基础工作。三是创新发展加强宣传引导,为殡葬改革营造了好的舆论环境。四是推行殡葬改革,要有强度,更要有“温度”。所谓“强度”,就是严格执法、艰苦奋斗。所谓“温度”,就是推进殡葬供给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的需要,改到群众心坎儿里。

  三、殡葬改革中的困难与隐患

  1、政策保障不到位,绩效考核没有连续性。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殡葬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管理”;《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湘政办发〔2014〕115号)“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殡葬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26号,“要把殡葬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娄底自2003年推行殡葬改革工作15年以来,殡葬改革工作经历了2003年启动期、2009年起步期、2015年发展期三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的前2-3年,政府都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事实说明,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是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保障,一旦没有纳入,工作很难推动,甚至出现反弹。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2018年未纳入。

  2、资金投入不足。因财政对殡葬改革工作资金投入少,基本的工作经费无法正常保障,殡葬基础设施滞后。主要是中心城区市区两级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甚至远远落后于娄底的县市,比其它市州差距更大,市殡仪馆现有条件无法满足广大百姓的丧葬需求,亟待搬迁。

  3、部分群众传统观念难改变。受“入土为安”观念影响,部分群众难以摒弃传统丧葬习俗,骨灰装棺再葬、丧事大操大办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火化区内的世居户违规土葬事件难以根治。

  4、殡葬执法缺少政策依据,现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性缺位。2012年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强制执行的规定,而新的执法制度却未同时建立,对违法殡葬行为执法难问题较为突出。

  5、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难以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

  6、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受制于土地、资金制约,各地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墓地公等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乱埋乱葬、滥占耕地林地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出现了非法公墓问题,导致殡葬执法困难。

  7、对殡仪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由于殡葬法律法规不健全,殡葬执法难,乱设灵堂、非法接运遗体、非法销售封建迷信和殡葬用品等问题依然存在。

  8、娄底中心医院的“停尸房”管理混乱,无证无照经营、乱收费、偷运尸体“土葬”等问题严重,有的还涉及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四、对策与路径

  1、继续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估内容,保持政策保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

  2、加大财政对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市区两级的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并列入常年预算管理。市、县两级财政对殡葬基础设施给予适当配套。

  3、娄底出台地方性法规,加强和规范对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纯居民等群体对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约束和管理,加强殡葬市场的规范管理。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4、加强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妥善处理基本殡葬服务与非基本殡葬服务的关系,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

  5、加强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考核力度。娄底己经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中去,关键是抓好落实。

  6、规范社会资本参与。一方面要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与改制、参与运营管理等多种形式投资殡葬服务行业。另一方面,对于具有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功能的殡葬设施,则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7、加强重点事项管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范,分类施策,加强管理。

  8、搞好殡葬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解决好无人、无力管的问题。重点是增加市区两级殡葬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执法力量保障。

  9、找好切入口,集中力量治理重点区域的乱埋乱葬坟墓,构建殡葬新秩序。

  10、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增强党员干部从严律己意识,强化党纪法规的刚性约束。

  11、鼓励探索创新。发挥首创精神,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勇于攻坚,寻求解决对策,创造积累经验,不断丰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

  12、针对各市县中心医院的停尸房管理混乱,无证无照经营、乱收费、偷运尸体“土葬”等问题严重。因此建议医院的停尸房应归口民政部门的殡仪馆统筹管理,在此希望相关部门与领导给予考虑。

  文/唐学伟

来源:红网

作者:唐学伟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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