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大量转发“津市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系统办公用房”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常德市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组,派人实地进行调查,并对规范监督执纪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
矫枉过正实需反思。津市市纪委突袭检查当地教育系统办公用房,其初心定然是为了推进当地作风建设,促进当地办公用房标准化、规范化。然而事与愿违,因为当地部分纪检干部没“吃透”政策,妄用手中权力,所以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了矫枉过正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事件的发生,实需引起当地部分纪检干部深刻反思,党和国家赋予纪检干部神圣的使命,纪检干部在使用手中“戒尺”时,定要慎之又慎,不可“胡来任性” 。
履职尽责切莫“违章”。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干部的职责所在,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是有章可循的,切莫私自“违章”。津市市纪委的个别纪检干部在检查过程中,私自“加码”,吹毛求疵,情况通报出来后,竟然未经审批就转发至津市教育局纪检工作微信群,这些做法都是“违章”的表现,从中反映出当地个别纪检干部工作基本素质不过关、工作能力不合格等问题,“违章”就要接受“惩罚”,事件发生后,常德市委高度重视,对津市市纪委不包庇、不纵容,该问责的问责,该教育的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再次提醒广大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定要按章办事。
监督执纪定要谨慎。古人云:“行谨则能坚其志,言谨则能崇其德。”这话告诉后人凡事三思而后行,言行慎之又慎方能行之的道理。津市市纪委此次事件的发生,与津市纪委个别或者部分纪检干部“大意”分不开,一方面体现在他们检查时对政策把握“太大意”,以致被该市教育系统办公用房的零食、小说“带偏了”检查“轨道”;另一方面体现在通报上,未经审批的通报是怎样流传出来的,津市市纪委个别纪检干部实在“过分大意”。这也给予广大纪检干部特别是津市市纪委以思考和教训,监督执纪切不可胡来,要用慎之又慎、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当然真正做到谨慎,最需要的,是更多的学习和沉淀,只有将党纪国法真正“吃透”,才能当好党纪法规的监督执纪者。
文/何芬
来源:红网
作者:何芬
编辑:王俞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