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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网评|铸就九鼎重器,奠定复兴之基

来源:红网 作者:储旭东 编辑:夏熊飞 2018-03-14 14:10: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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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1日15时52分,这是一个载入历史的、值得永远铭记的重要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从这一刻起,国家根本法又迎来一次完善和升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以进一步推进,一系列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必将保障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共同心声,传递的是社会各界的真心期盼,表达的是全国上下的一致追求,充盈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时,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他还说:“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通俗地把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和作用,都讲透彻了。

  从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一共进行了5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融入最新的时代元素、饱含人民的殷切期盼,都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发展夯实法治根基、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发挥着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正如毛泽东同志认为的,宪法要得到人们的拥护,就要做到两个方面:一是总结了经验,二是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无疑,本次宪法修改恰是满足了这两个关键要素,高票数就是最鲜活的证明。

  一方面,总结了经验。“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国的宪法不仅是党和人民辛勤耕耘的努力成果,也是来自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吸收和反思,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外国的宪法也好,中国的宪法也好,蒋介石的什么法也好,都应该成为我们制定新中国宪法的参考,国家有大小,制度有好坏,但是宪法对于国家发挥的作用那是一样的。”“实践证明是错了的东西,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写进去,更不能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视阈下,我国宪法必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标准,立足一切新要求、驾驭一切新挑战,充分彰显最根本大法的新气象、新作为。

  本次宪法修改,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完善了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总体保持我国现行宪法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做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把经验证明完全正确的理论成果写入宪法,不断适应当前新形势、融入持久生命力,把宪法实施提高到新的水平、提升到新的境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强化根本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毛泽东同志指出,宪法修改的原则性,就是坚持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六十多年过去了,这两个原则依旧未变,更被赋予了新的精神内涵。本次宪法修改是程序正义的法治实践,从启动到征求意见,从党内审议到形成议案,从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到最终的高票通过,始终贯穿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和原则,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群众优势、组织优势、实践优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同样的,内容的深化和丰富也为宪法增强了灵活性。用列宁同志的话说,“宪法就是一张写满了人民权利的纸。”的确,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中国的宪法就更要做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发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积极作用。本次宪法修改不仅融入了新的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发展理念等要素,更为今后的推进改革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拓宽了思想范畴、提供了行动依据,在把握核心问题、瞄准核心目标的基础上,为全国上下解放思想谋实效、求真务实促发展夯实了法制根基,提供了大有可为的着力空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宪法的保障下越走越宽、越走越新、越走越强。

  文/红网、时刻新闻特约评论员储旭东

来源:红网

作者:储旭东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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