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别让“政策红利”变了味

来源:红网 作者:叶子淇 编辑:夏熊飞 2017-08-29 00:15:56
时刻新闻
—分享—

  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民生、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德政工程和惠民工程。然而现实工作中,这样好的政策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达到初衷呢?最近,常德市鼎城区就对62名农村危房改造违纪违规人员启动了追责程序,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原雷公庙镇龙门村支书郝权恒为母亲和前妻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8000元,郝权恒的母亲、前妻均不属于危改补助对象,属违规领取。因郝权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其他问题,鼎城区纪委对其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村干部身处为民服务的第一线,可谓是“秤砣虽小压千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而部分干部却胆大妄为、迷失党性,利用职务之便,在群众利益上动歪心思、想歪脑筋。事实上像农村危房改造这样的大好政策若落实到位,受益的群众自然会对党和政府欢颜称颂、心存感激;反之,若干部将好的政策变了质,寒了群众的心,既有损百姓切身利益,更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抹黑。那么在正风反腐的路上,该如何让危房改造真正改造危房呢?

  一是严把“筛选关”。在危房改造的对象上必须贯彻“先危房后旧房、先特困户后一般户”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危旧房改造户,切实解决农村最困难、最急需群众的建房问题。对于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可以实施差异化补贴,尽可能地照顾到困难群众,以及有能力建房的群众,更好地发挥危改补助资金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严把“监督关”。一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抓好建房质量,确保改造后住房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等。二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责任追究制度,对所建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任务落实、政策执行情况。通过事中监管、事后监督的方式,确保危房改造顺利进行,保证危房改造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严把“纪律关”。定期组织开展干部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纪和法律意识,提升干部知纪守纪、知法守法的观念,使他们能自觉用党纪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相关部门要严肃惩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真正推动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

  文/叶子淇

来源:红网

作者:叶子淇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7/08/29/440732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