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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使“大圣”不再为难

来源:红网 作者:周碧玮 编辑:王俞 2017-08-22 22: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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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干预司法,是长期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公正司法”上集中,讲述到为拉起一道权与法间的“高压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这不禁使人想起《西游记》中那个在取经路上手挥“金箍棒”、一路降魔除妖的孙悟空,每当悟空欲将妖魔斩尽杀绝之时,九霄云外定会冒出一位神佛大呼:“大圣,棒下留情!”原来,这些被降的妖魔不是神佛的童子,就是他们坐骑之类的宠物。这使得“大圣”一手拿着“金箍棒”,一手抓头挠耳,欲打不能,欲罢不愿,左右为难,悻悻然不知所为。

  现实生活中,这种使“大圣”为难之事时有发生。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这使司法的“大圣”们颇感为难,导致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时有发生。

  要不使“大圣”们为难,要靠德治。德治即要求各路“神佛”善于明辨是非,不以感情用事,自觉按党纪、法规办事,坚守公道底线。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离不开人情关。但共产党人有其独特的“人情观”,就是毛主席提出的:“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因而,当“原则”碰到“亲情”的时候,关系要为党性让路,亲情要为原则牺牲。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树立起这样正确的“人情观”,筑起一道权与法之间的道德防线。这就是“德治”的力量。

  要不使“大圣”们为难,同时还必须强化“法治”——完善相应的刚性制度,拉起一道权与法之间的“高压线”。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办、国办正式下发这一《规定》,从记录、通报、追责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约束。首先,从记录环节抓起。《规定》要求司法人员依法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确规定如实记录者受法律和组织保护。而司法人员如不记录相关情况将被追责,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给予纪律处分,这样就有效地防止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选择性记录现象的产生。其次,重视通报环节。《规定》要求对于已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最后,抓住追责环节。《规定》提出,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其干预司法纳入干部政绩考核。这一刚性规定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定了政策“红线”,明确了责任追究。面对“红线”,谁都不敢也不会拿自己的政治生命为他人说情打招呼,从而有效地推进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拉起权与法间的“高压线”,不仅为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如今,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并严格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负责司法的“大圣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经手的案子终身负责,使公正司法也为一种常态。

  文/周碧玮

来源:红网

作者:周碧玮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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