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有度》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把“奉法”作为治乱兴亡的关键。他认为,国家不会永远富强,亦不会长久贫弱。执行法度的人坚决,国家就会富强;执行法度的人软弱,国家就会贫弱。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都必须有自己的准则,否则就会杂乱无章。全社会只有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中华民族文明进步的步伐才会走得坚实有力。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更是政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此,“依法治国”的春风在神州大地成浩荡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步伐走得铿锵有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对人民对国家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高度,用共产党人的满腔真情,绘就了一副前所未有的“依法治国”宏伟画卷。“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成为护航改革开放的磅礴力量。
为了记录5年来中国波澜壮阔的法治建设历程,中央电视台制作了6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2017年8月18日晚,第一集《奉法者强》的播出就引起湖南省广大干部群众热议。大家看后深有感触,纷纷表示,一定要将法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把法治湖南建设推向纵深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深刻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
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许多司法界人士观看专题片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在法治进程中,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湖南干部群众观看《奉法者强》后的热议浪潮,恰恰和央视制作《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的初衷及内涵不谋而合,也深刻反映了5年来党中央“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在三湘大地扎根并开花结果。
《奉法者强》重点关注顶层设计,追根溯源,引出党的十八大之后为什么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问题,从时代发展和世界潮流以及历史变迁、经验教训的层面系统给出答案,最终回答,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当前,我国法治实践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信访不信法”“权大于法”及“信关系”强于“信法律”等破坏法治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等深层次的问题。这些现象和问题的背后折射出法治精神的缺失以及法治的信仰没有得到彰显。中国改革已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涉激流,行险滩,靠什么冲破观念障碍、纾解发展之困?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推动中国改革破浪前行,离不开法治的引领。
法治的力量有多强,5年来的实践是最好证明。不断出台的各类规章制度,细大不捐的19项反“四风”禁令,有力推动了“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政治改革;国务院一年多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极大地释放了社会活力。从激活市场到简政放权再到调整结构,问题导向的中国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渐入佳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法治精神渗透在各项具体改革领域里,化成制度轨道,确保改革巨轮稳健行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法治建设也在不断推向纵深。从执政行政到日常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民生,法律的作用愈发凸显,法律的力量日益强大。奔跑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大道上,我们不仅深切感受到了法治带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更感受到了法治对于引领湖南中部崛起的助力和保障。
2011年8月2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正式出台,这是当时全国最完备、最翔实的地方法治建设路线图。几年来,湖南沿着既定的路线,追逐着明确的目标,牢牢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普法等关键环节,营造法治新常态,打造法治建设的“湖南样本”,法治湖南建设昂首阔步。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湖南省委迅速行动,12月25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努力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
湖南“依法治省”的生动实践,打造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湖南样本”。
5年来,湖南一系列保障改革和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使以前一些行政机关决策“拍脑袋”,办事不公开、不透明、拖拉推诿,以及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等现象大幅度减少,至2016年年底,全省80%的市、县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湖南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司法人文关怀得到了彰显。仅2015年,我省各级法院就对1.41万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为1652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
湖南加强执法司法监督。2015年,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61件1037人、撤案618件,纠正漏捕1354人、漏诉1048人。2015年,省司法部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扩大参审范围,84.22%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有陪审员参审。截至2015年底,我省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569件,现行有效法规256件。
湖南规范执法司法行为。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涉法涉诉信访、不起诉、撤诉、起诉判无罪、舆论关注等重点案件54件,梳理出8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省检察院剖析典型案件46件、追责40人。
湖南努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以审判机关为例,2015年,湖南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直播庭审过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布法律文书54.63万份。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法治护航的中国改革,必将创造出属于自己民族、并有益于全人类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新的制度文明。
文/张兴诚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诚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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