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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缘何敢“胆大妄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杨晓静 编辑:许敏 2017-06-09 1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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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之所以找我,不是找我李正军,而是找披着居委会主任和国土专干权力外衣的‘李正军’,他们看中的只不过是我手中的权力。”当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含浦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李正军写下这句发自肺腑的忏悔时,一切都已经晚了。(6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一居委会主任李正军,把自己当成收钱办事的“商人”,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后帮助他人修起违章建筑的同时,自己的前途轰然坍塌。2017年4月24日,李正军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为居委会主任,本应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为所在社区做一些实事、好事。而党员干部身份的李正军,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行为越轨,思想滑坡,把自己当成了一名收钱办事的“商人”,靠山吃山,“坐地生财”,公然为违规建房“开绿灯”,充当违建“保护伞”。

  作茧自缚,自我沉沦。手中有权,随意挥霍,在李正军这表现得淋漓尽致。报道中说,经查,2014年,李正军担任含浦街道集镇提质改造项目指挥部成员期间,负责协调社区和项目承建方之间的关系。但他却层层设卡、百般刁难,打着协调解决村民阻工闹事的幌子,大肆开口向工程承建方项目负责人李某某索取10万元人民币并占为己有,随后该项目才得以动工。

  公然索贿,李正军何以如此理直气壮?说白了,是倚靠手中的权力。别看居委会主任职位不高,但想过没有,社区大大小小事物都要在他们手中过,岂会无油水可捞?

  正如执纪者所言,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无视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和党的纪律,“李正军案”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其行为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该案的发生,暴露出个别村(社区)党员干部党纪国法观念淡薄,为民服务意识淡漠,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社区)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

  基层微腐败始终是人民群众的一块“心病”。正所谓,“小病不治,必成大病。小害不除,必酿大灾。”“微腐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若不能妥善解决,必然酿成大祸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筑牢廉洁从政的“第一道防线”,当从党员干部自身做起,加强党性修养,慎小慎微、慎独慎初,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文/杨晓静

来源:红网

作者:杨晓静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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