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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营造“清明”风气

来源:红网 作者:陈书建 编辑:许敏 2017-04-01 19: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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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三项纪律规定,坚决防止清明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要求全市党员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巩固“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成果。(3月30日三湘风纪网)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也是彰显中华传统“礼”文化的节日。

  清明节祭祀先人是件极其庄严的事,国家将清明节作为公共假日设置本身也是“以人为本、回归传统”的举措。但在当今社会,总是有那么一些党员干部,在祭祖扫墓时,不能遵守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忘却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反而参与一些封建迷信活动,如用“纸糊别墅”“宝马豪车”作祭品烧给先人,这不但有失礼仪,而且也不利于社会养成良好风气。清明节本意是尊重先贤、孝敬父母,这类新型祭品实际是拜金主义的体现,是虚假的孝心,也折射出人们的病态心理。

  党员干部祭祖扫墓人之常情,但同时也应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树立文明节俭廉洁的祭祖扫墓新风,摒弃庸俗习气,着力营造“清明”氛围,切实杜绝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等现象发生,引导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清静、健康、廉洁、文明的节日。

  要积极倡导廉洁祭扫、节俭祭扫、科学祭扫、绿色祭扫、文明祭扫、和谐祭扫,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大力弘扬和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祭奠的社会主义新风气,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的祭扫行为。

  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下属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积极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廉政约谈,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防止公车私用、群体突发事件、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防止假借祭祖扫墓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文/陈书建

来源:红网

作者:陈书建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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