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共践河长制,让“绿色江湖”成就生活之美

来源:红网 作者:磊磊 编辑:林旻煜 2017-02-27 20:17:02
时刻新闻
—分享—

  暖春的脚步,在万物复苏的呼吸声中轻轻靠近。湘楚大地,一条关于河流生态保护的信息令人倍感温暖——经湖南省委、省政府同意,湘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火热出炉。这意味着,继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福建等8省市全境推行“河长制”之后,湖南也正式拉开了全面治水兴水的新序幕。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提出,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作为一种创新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各省都正以只争朝夕的态度,积极全面推行河长制,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谋篇布局。

  从湖南的版图上望去,水道纵横,细细数来,5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5341条,更有颇负盛名的洞庭湖、旅游胜地东江水库等大型水域。推行河长制,既是对国家重视优化生态环境总基调的大力践行,也是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增添民生福祉的积极作为。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弥补早先“多头治水”的不足,真正形成全社会治水的良好氛围。

  客观而言,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在保护进程中容易出现九龙治水的尴尬局面。正如坊间流传着“北方有河皆干,南方有水皆污”的说法,虽然失之夸张,但南北方不同的水环境污染,确实成了沉疴顽疾。又所谓“水无常势”,水流动不居,治理起来难度着实不小。这就需要我们打破定势思维,在江苏河长制卓见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地施以策略。比如,湖南省发布的河长制行动方案中,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行政区域内与相应河流河段均设有河长。明晰责任田,协调上下游,共治左右岸,河长“包河治水”自然更能见实效、出真绩。

  以“河长制”确保江湖河流“长治久清”,如果没有追责制度,河长制势必将流于形式。因为《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早有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也规定“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但从实践来看,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仍屡见不鲜,许多地方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过程中也打了折扣。这就说明,河长制发挥实效的关键,在于防治责任的真正细化。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可见,湖南此次河长制的行动方案更细、既定目标更实。如果各地都能强化责任担当,河长制断然不会沦为百姓诟病的空头口号。

  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既是成就百姓生活之美的必备因素,也是实现各省经济增长的先决条件。从过去的“部门制”向“首长制”迈进,让“河长制”变成“河长治”,重在让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要求运转起来。只有抓住“河长”这个关键少数,带动社会力量,形成一股强劲之风,有效修复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建设干净美丽的“绿色江湖”将不再是梦。

  文/磊磊

来源:红网

作者:磊磊

编辑:林旻煜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7/02/27/422335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