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今年12月2日《湖南省实施<旅游法>办法》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全票通过,这是全国首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创了为全域旅游发展保驾护航之先河。为广泛深入开展旅游普法宣传,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湖南省旅游研究院、红网论道湖南频道联合策划选题,陆续推出一系列法规解读、探讨、评论文章,积极营造依法治旅兴旅的浓厚氛围,以期加快建设全域旅游基地,依法构建全域旅游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旅游目的地治理能力,将湖南打造成国内外著名旅游目的地。以下为第四篇旅游普法主题讨论文章。
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要打造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对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和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建设全域旅游基地的决策部署,湖南省率先出台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文内简称“《办法》”),对全域旅游发展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护航全域旅游,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强化依法治旅兴旅。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旅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依法治旅宣传教育工作,优化全域旅游法治环境,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强化普法宣传意识,培育法治信仰。要紧紧围绕依法治旅,通过各种方式增强普法意识,普及法律知识,让全社会深刻理解依法治旅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牢固树立法律权威和法制意识,努力培养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守法用法习惯。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效果。要在坚持发挥主阵地和主流媒体作用的同时,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不同对象的特点,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不断增加新渠道,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加快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推动普法工作从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宣传队伍素质。要构建具备法律专业、旅游行业双师型的普法顾问团,加强普法宣传过程中的案例剖析和法律释疑,增强普法宣传的正确性和权威性;要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队伍的普法宣传技巧和对法律的理解能力,提高普法宣传质量。
依法治旅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才能有的放矢,收到效果。领导干部是实施依法治旅的关键,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旅游相关部门责任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拉好领导干部在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旅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制警戒线,要强化领导干部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考核,明确法律责任,划好好法治红线,打造一支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法治干部队伍。旅游从业组织和个人是推进依法治旅的重点,要严格旅游从业组织和个人的遵法、守法及普法意识,以法治思维促进旅游企业和个人在获得经营效益的同时承担起自身责任、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要督促旅游从业组织依法经营旅游项目、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依法提供正规服务、依法保护旅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依法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求导游、景区项目监督人员等要承担普法责任,及时对游客进行项目相关法律知识、基本要求进行普及,促使游客知法、守法。普通游客是依法治旅的利益攸关者,要加大对游客的普法宣传教育,促使其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遵循旅游项目相关规章制度,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促进依法治旅兴旅,关键是要把好监督关、抓好管制环,形成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办法》落地生根,努力增强依法治旅的实效性。要强化监管针对性,对旅行社、景区、酒店等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促使旅游从业组织和个人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定期对游客进调查访问和行抽样回访,就游客反映的不法经营行为、企业和个人进行后续查处和管理。要拓宽监督反馈渠道,尤其是依托互联网提供投诉和反馈平台,及时有效收集社会投诉反馈信息,依法进行公开曝光,规范涉旅经营活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主体实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把依法治旅工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管理,对不依法履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职责,造成旅游安全事故,不依法受理、处理旅游举报和投诉,查处旅游违法行为等的直接负责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旅游过程中进行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及侮辱、殴打、胁迫游客等不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坚决给予曝光和相应惩罚;对旅游过程中知法犯法、任性违法的游客和个人进行法治教育和必要的法律惩罚。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湖南省旅游学院讲师。)
来源:红网
作者:阳特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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