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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菊芳 唐生誉:加大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来治理农村垃圾

来源:红网 作者:戴菊芳 唐生誉 编辑:许敏 2016-08-16 14: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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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我们参加国务院参事室组织的我国农村垃圾治理专题调研,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持续跟踪关注。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垃圾治理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个热点。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住建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支持工作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绿化、住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这对农村地区垃圾治理工作带来了良好机遇。

  湖南农村国土面积大、人口多,城乡环卫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缺乏系统的收集、运输、处理及管理措施,垃圾治理工作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垃圾消纳处理问题突出,导致农村“脏、乱、差”等问题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湖南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多头监管。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涉及环保、农业、农办、供销、财政等多个部门,相关职能和项目资金分散在各部门中,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机制不畅。多年来垃圾管理工作一直是城乡分治,城市垃圾由城管局(环卫局)管理负责,农村则一直处于无人管状态。

  二是缺乏标准。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均是五花八门。必须提出整套操作标准规范,才能使模式更有可操作性、更规范,实现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标准化处理,为模式推广打下基础。

  三是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按照目前湖南已有的处置水平估算,平均每村需投入60万元,用于设施、人员、机构等前期治理体系建设;每年需要3万元保证村内体系持续运转;每年各乡镇还要配套垃圾中转、转运经费约180万元;县区还需配套垃圾处理经费。经济发达地区可以财政全部买单,然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紧张,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严重打击了基层垃圾治理积极性。

  四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很多地区在治理乡村垃圾过程中,侧重于设施设备配套、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等硬性指标,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各项工作开展进度、具体操作措施”宣传发动不到位,农村居民对工作不了解,参与度不高,没变“要我做”为“我要做”。

  五是没有形成有效的回收利用体系。当前大多数废品回收市场主要依靠个体户回收,简单分拣打包发往集散处理中心。乡镇、村的回收网点建设严重滞后,分类不系统、没有中转站,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出现断层,造成可回收垃圾均价低、转运成本高,没能实现垃圾应有的价值和效益。

  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治理系统,是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的基本要求,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住建部门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湖南省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试行)》和《湖南省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要求,抓紧时间组织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农村地区垃圾治理设施现状普查,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二、加快制定适合当地的农村垃圾治理系统

  由于湖南地域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县(市、区)应科学选择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及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可学习国内外已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地区(如四川、山东、广西等)的成功经验,探索、研究、推广适合当地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及处理系统,并建立相应政策法规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体系。

  三、加快建设适宜农村地区垃圾治理的设施设备

  根据村庄分布、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需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应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以及小型焚烧炉。

  四、加快农村保洁队伍的建设

  尽快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鼓励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手机、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五、加快推进农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推行可回收垃圾的集中收购,构建专门的回收点及回收网络,合理制定回收价格,实现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垃圾资源化利用。

  六、加快解决农村地区陈年垃圾的整治

  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尽快完成陈年垃圾清理任务。重点清理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对于存放多年,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存量垃圾,采取对上层垃圾进行清理后,及时覆土绿化或硬化;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影响农村卫生环境的存量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送至相应的处理场进行处理。同时,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七 、加大农村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改善县(市、区)、乡(镇)、村经费分级投入机制与比例,增加乡镇和村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对于基层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县(市)要给予一定政策倾向,通过转移支付、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补助,以减轻基层建设经费压力。

  推行村集体出资和村民缴费。村民每人每月支出一定保洁费用,标准具体由各村代表会议制定村规民约进行确定,对困难群体可适当减免,推行“村收、村用、村管、村考核”的运行机制,确保村民缴费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加大吸引民间资本介入。采用地方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的运作模式,积极引导、吸引民间资本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即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公司签订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合同,由公司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和融资,统筹包括财政性资金的各类相关资金,政府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资金。

  八、加快农村垃圾治理的宣传与监督工作

  农村垃圾治理不仅要依靠政府管理,而且必须要得到公众的响应与支持。发动公众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首先就是要加强环境教育,确立环境优先观念,普及和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城乡建设部门要联合农业、教育、妇联等部门,通过演讲、培训、墙报、电视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对宣传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知识,让村民学会分类,自觉分类。

  建议建立并实施县(市、区)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监督督查制度,加强政府层面的考核,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相挂钩,增强其责任意识。同时加大社会监督、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农村垃圾治理的工作格局。

  九、 做好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建设

  湖南农村垃圾治理起步较晚,虽然已有部分县(市、区)已经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建设,但仍无成熟、可靠的系统方案可供快速推广,且湖南经济水平、地域条件差别较大,各县(市、区)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农村垃圾治理方案。

  国家拟选取湖南长沙县、株洲县、韶山市、苏仙区作为试点单位,建议湖南参照相关标准,根据经济水平、地域条件选取部分县(市、区)进行分类试点,各示范县要认真学习国内外成功、成熟的农村垃圾治理经验,杜绝生搬硬套,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构建科学、有效、经济的农村垃圾治理系统,实现全域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我们拟选取宁远县作为该项工作的中长期调研联系单位,进一步为湖南农村垃圾治理向省政府提出参考意见。各示范县(市、区)要成为农村垃圾治理的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的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作者系湖省政府参事戴菊芳,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唐生誉。文章来源:湖南省政府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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