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是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现在是市委巡查组组长,以这样的身份,理应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结果却在巡查别人的同时成为了被别人巡查的对象,直至在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礼金的时候,被暗访组抓了现行。这当然首先说明长沙市有关部门在解决“灯下黑”问题方面的力度与勇气,但同时也说明我们一些巡查组工作人员严于律人,却宽于律己的一面,这无疑是值得格外警惕的。
既然担任着市委巡查组组长的职务,就应该积极承担起这份责任来,但是在承担责任之前,首先自己必须是清正的,廉洁的,而自己的清正廉洁,只有靠自觉自律、自查自省来获得。反过来说,如果自己本身就思想不坚定,你又有什么资格去巡查别人?而一个自身思想不坚定的巡查组组长,在具体的巡查过程中,他真的能够在发现别人的问题之后秉公办事,依法依纪处理吗?这恐怕也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尤其是作为市委巡查组组长,他在日常的巡查过程中,必然会发现其他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感受到党纪国法对一些违规违纪违法干部的“零容忍”态度,那么他更应该从别人的身上汲取教训,把别人的违规违纪当做是对自己的一种警醒,以避免犯同样的错误,落得同样的下场。但是很显然,胡力克没有做到这一点,反而是对中央和省、市的一再要求和时时敲响的廉政警钟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最终导致现在这样的严重后果。
要律人先律己,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党纪国法三令五申,就担心有党员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尤其是作为纪律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2万元的礼金和以前媒体曝光的落马官员动辄涉案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是过亿的数额相比,也许不算多,但是既然吃群众两个苹果,收百姓几条鱼都要被通报,被处理,收受2万元礼金当然要被追责,被处理。
马上就到春节了,人情往来,各种应酬又多了起来,中央和地方对逢年过节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比平时还要严格,并且为此出台过多个具有针对性的文件、通知和规定,在这种时候,胡力克因为触碰“红线”而被查,就成了对全市党员干部的一个严正警醒。越是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肩负着巡视巡查别人的党员干部,越要在头脑里绷紧那根纪律之弦,越要有红线意识,千万不要因为顶风违纪而步胡力克的后尘,那时候后悔就晚了。
文/苑广阔
来源:红网
作者:苑广阔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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