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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能生:积极推进湖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罗能生 编辑:程赛 2016-01-08 09: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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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湖南省政府参事 罗能生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湖南省政府参事 罗能生

    
  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在不同场合不断强调,要致力于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来实现湖南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作为现代信息经济发展的新热点和制高点,大数据产业正是实现湖南创新发展的突破口,转型升级的大抓手。积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对于助推湖南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此,我建议:
  
  建议一:制定湖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大数据产业作为一种对区域全局具有重大影响的新兴战略性产业,政府的引导与扶持至关重要。省政府应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其为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加以积极推进;政府主管部门要组织产学研的力量,相互协同制定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引领湖南大数据产业发展。应成立有省政府领导牵头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组织,决定大数据发展的重大事项,打破“数据孤岛”的分割,协调解决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难题。
  
  建议二:确定湖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领域
  
  大数据产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产业群,基于市场需求、比较优势和差异化原则,我们认为,我省可以考虑确定以下几个重点发展领域。
  
  1.大数据运算服务。湖南拥有国家三大超级计算中心之一,应该充分利用这方面的比较优势,依托国家超算中心,联合相关高校和企业,组建一个大数据运算与分析服务经营中心,为全省、全国乃至全球应用方提供大数据运算服务。
  
  2.舆情大数据服务。舆情大数据包括政治舆情与商业舆情,前者主要服务政府,后者服务企业,这一领域产业化、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产业发展机会与空间很大。
  
  3.大数据农业发展。一方面是农业大数据服务,为湖南、全国、乃至全球的农业相关经营主体,提供数据分析与挖掘,以及数据可视化服务;另一方面的运用大数据实现湖南农业创新化、精细化发展,促进湖南农业从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的转型。
  
  4.大数据文化服务。目前,文化大数据的运用还比较窄,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应大力培育文化大数据服务经营主体,积极构建文化大数据平台,为文化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彩和差异化的大数据文化服务;运用大数据全面提升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
  
  5.环境大数据服务。湖南多年以来建设国家“两型社会”试验区,积累了巨量的生态环境的数据及其处理经验。大力发展环境大数据服务,不论对于打造“两型社会”升级版,促进新型服务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6.大数据医疗健康服务。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大数据医疗健康服务正在快速发展,将带来医疗卫生领域革命性的变化,极大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湖南具有良好的医疗服务基础,湘雅医院等已经开始利用大数据来实现医疗服务的便利化、高效化,为大数据医疗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7.大数据交通服务。城市越来越严重的拥堵,爆发式增长的车流与有限交通设施资源的矛盾,困扰着城市的老百姓和管理者。交通大数据服务将有效缓解乃至解决这些问题。目前相关产业还刚刚起步,产业前景广阔。
  
  建议三:培育大数据产业主体
  
  产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湖南应该在着力扶持本土和已经在湘落户的大数据相关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国际领军企业来湘投资兴业,在合作的基础上,培育3-5家龙头企业;同时,要优化条件,鼓励中小创新创业者进入大数据相关产业领域,大力发展中小型大数据企业。此外,还要扶持成立大数据研究机构,促进大数据科学技术研发,抢占大数据技术创新的制高点。通过几年努力,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合作、产学研政相互协同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体集群。
  
  建议四:开拓大数据应用市场
  
  首先,各级政府带头使用、购买大数据服务,确立政府重大决策必须以大数据分析为依据的规定;其次,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来提升经营绩效;再次,鼓励个人积极利用相关大数据服务来提升生活质量。可以优先考虑在现有各类各层级产业园区,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大数据服务的运用。
  
  建议五:健全大数据采集机制
  
  首先,建立一站式政府数据门户网站,将全省各级政府政务相关数据链接和整合起来,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库,全面落实政务数据资源的上网、集中与开放制度。其次,强化企业数据的采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将企业数据划分为公共数据和专有数据,公共数据必须在网上完全公开,以便有效采集,专有数据可以采取交易或协议方式提供。再次,鼓励和规范政府和企业合法、合理采集个人信息。政府和企业收集的个人数据应该在屏蔽个人隐私信息基础上,作为统计数据进行采集和挖掘,公开和利用。
  
  建议六:构建大数据产业集聚和交易平台
  
  加大投入,创造条件,着力打造湖南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三大集聚平台”和“三大运作中心”。
  
  三大集聚平台是:大数据运算与分析服务产业中心、大数据软件服务产业园区、大数据综合服务产业园。
  
  以国家超级计算中心为依托,结合国防科大、湖南大学等高校的相关研究机构,以及相关信息服务企业,在长沙打造一个大数据运算与分析服务产业集聚中心,主要为企业、研究机构和政府提供大数据的运算与分析服务。
  
  进一步整合株洲市大数据和信息园区,打造以大数据信息软件研发与应用为中心的产业集聚区,为企业、政府及个人提供运用大数据的各种创新性软件服务。
  
  在湘江新区建立一个综合性大数据服务产业园区,以引进国际、国内大数据产业巨头为主,带动省内各类大数据中小企业的创生和入住,打造成中部地区大数据产业最大的集聚中心。
  
  三大运作中心是: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大数据统一信息网络中心、大数据仓储中心。
  
  大数据产业服务需要依靠市场交易来实现,湖南可以采取与全国的产业行业协会和相关龙头企业合作,共同来建立中部地区的大数据交易中心,为湖南、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平台。
  
  打造一个统一的大数据信息网络中心。在一个总的网络平台上,将全省各方面的大数据网络连接起来,并连接全国、全球大数据相关网络,为大数据信息的获取、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大数据增长迅猛,数量巨大,发展大数据产业,需要建立专门的巨容量数据仓库来存储和便捷提取数据。大数据仓储中心对于降低大数据企业建设、运行成本,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建议七:健全相关大数据产业的政策、法规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政府数据公开的制度与政策。把政府数据的公开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大专项财政经费的支持力度,使政府数据公开更加完整、系统;同时,通过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对企业相关公共数据的公开要求,规范企业的信息行为。
  
  进一步完善个人数据的采集法律规范。基于隐私保护与资源利用相平衡的原则,厘清和界定个人公开数据和隐私数据规定;在将个人统计数据和个别隐私数据进行区别的基础上,确定个人数据采集和应用的界限以及方式。
  
  建立健全大数据信用制度。对大数据生产、交易过程中的各类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对数据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对数据守信行为进行奖励。数据的生命在于真实,大数据信用制度对于保障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优化大数据产业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财政对大数据基础研发的扶持性投入;加大对涉及大数据产业发展关键领域的企业项目的财政补助;完善对大数据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议八:构建大数据产业人才体系
  
  政府应鼓励和扶持各层次高校设立大数据专业,培养大数据专业的博士、硕士、本科生,特别是职业技术院校要大力培养大数据的专业技术操作人才。鼓励高校、职校、社会教育机构、企业联合共建大数据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培养专业技能人才。支持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设立大数据研究机构,开展大数据理论和技术研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实施人才国际化战略,有计划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带动大数据系统发展的科学家和创新领军人才。
  
  【专家简介】罗能生(1957-),男,经济哲学博士。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理论经济学学术带头人和学科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政府参事。主要研究领域:产权理论与制度经济学;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制度、文化与国际贸易;经济文化与经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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