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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铁规”看湖南的用人之道

来源:红网 作者:周永军 编辑:程赛 2015-11-24 09: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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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省委组织部继去年印发《关于从严加强全省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后,近日,又出台《关于从严加强市县党委组织部长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对从严加强市县党委组织部长队伍的重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11月23日《湖南日报》)
  
  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不应该是一句口号,必须要有具体的、实在的办法和举措。湖南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有关规定,力度之大,时间之短,要求之高,实属不易,实在难得,体现了湖南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力度和速度,彰显了湖南因地制宜打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的信心和决心。
  
  细细品读“铁规”,处处散发着“严”“实”的气息,笔者情不自禁要为湖南的用人之道点赞。
  
  坚持“严”字当头。组织部长岗位关键、职责重大。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疏忽不得,大意不得,随便不得。“铁规”明确规定,凡在德的方面评价不高、或廉政方面存疑、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不能担任组织部长。这是一条新规定,也是一条硬杠杠。作为党委选贤任能的重要“把关人”,只有始终坚持从严要求、从严选任,过得了“德”字关、“廉”字关,在“德”“廉”方面,没有瑕疵,没有污点,才能腰杆硬,底气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组织上的规定,常怀律己之心,自省、自警、自励,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清正廉洁的干净人、慎独慎微的明白人。
  
  坚持“干”字为重。组织部门担负着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责。随着改革的深入,形势的发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身为组织部门的“掌门人”,如何履好职尽好责。“铁规”提出,组织部长要把精力聚焦在为党委抓党的建设当好参谋助手上,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要深入本县市区所辖每个村(社区)开展调研,原则上不少于1次,每年研究解决几个本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这些要求,既具体又实在,为如何当好组织部长、如何干好组织部长,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只有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干”的方向,紧扣“干”的要义,才能找准定位、主动服务,在维护全局利益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组织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坚持“实”字筑底。加强组织部长队伍建设,是一项利党利国利民的大事,急不得,慢不得,拖不得。必须加强管理,从实处着手,在细处发力。《规定》要求,建立组织部长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述职制度和年度考核“双重述职、双向测评”制度。组织部长既要参加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测评,还要在本级组织部门述职测评;建立组织部长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专题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制度;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长和同级党委书记对新任组织部长要进行任职谈话,重点谈改进和努力的方向;每年至少与组织部长谈心谈话一次,等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湖南在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时,既注重从严要求也体现支持关爱,就是要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用铁的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和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把选人的人选好、管好、用好,真正打造一支组织部门的“铁军”。
  
  文/周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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