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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信群:发动改革强劲引擎助推公证事业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佘信群 编辑:司马清 2015-11-21 18: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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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制度是存续了几千年的世界通行法律制度。在我国,公证制度乃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法律活动。从全国来看,现有公证机构约3000家,公证队伍12700多人,每年办理公证事项1000多万件;就我省而言,117家公证机构、413名公证员,忠诚履职、尽职尽责,在维护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等方面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如何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更好地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成为摆在全体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面前的共同课题。在这方面,长沙在全省走在了前列、做出了样榜、积累的经验:今年上半年,长沙完成了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原有的7家公证处撤销了6家,新设置2家,现有的长沙公证处、星城公证处、麓山公证处均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执业区域一致、受案条件一致、服务标准一致、公证效力一致,极大的规范了公证行业管理、提升了公证质量及公信力,也极大的便利了群众办理公证业务。
  
  长沙公证改革确实走过了一条艰辛而漫长的道路。此前,长沙城区共有7家公证处,除长沙公证处外,还有省厅直属的蓉园公证处以及各区司法局分管的芙蓉公证处、天心公证处、岳麓公证处、开福公证处、雨花公证处等6家。去年底,湖南省司法厅做了批复,同意长沙市城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等五区统一为一个公证执业区域,长沙公证处、星城公证处、麓山公证处依法受理该执业区域范围内的公证事项(含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业务),同时对场地、人员等进行了重新部署、科学安排。今年4月底,两家新成立的公证处正式对外受理公证业务。
  
  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成效是十分显著的。一是公证质量显著提升。公证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提高公证质量。公证机构脱离了行政属性,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提高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风险意识,为强化公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公证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纳税,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办证能力切实增强。城区3家公证处共有37名公证员,50多名辅助工作人员,3家公证处的执业及办公场地都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各项功能完备。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半年以来,3家公证处办证360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67000人次,办理公益公证360件,减免公证收费50万元,与去年同期全市的办证总量比有着较大的提升。三是便民服务持续升级。改革以后,各公证机构强化了便民服务的理念,并从队伍建设、设备设施、制度机制、服务方式等多方面着手,强化便民措施。升级和完善公证设施,购置和升级了公证办证软件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二代身份证验证系统等,保证当事人能够快速有序办证;大力推广二维码的使用,加强公证文书的防伪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方便当事人咨询和查询;为了让当事人办证少跑腿,设立专用咨询台,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实行遗嘱公证预约制度;各公证处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一系列活动,设立公证开放日,邀请市民体验公证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发展公证员队伍”“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对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公证机构和全体公证员都肩负着重要职责。长沙公证机构的改革发展实践,可以看成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入学习领会和切实贯彻落实,其成功经验也带给我们诸多思考和有益启示。改革出公信力。无论是撤小并大,还是人员重组,长沙公证改革向着专业、高效、满意的目标阔步迈进,公证工作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改革没有穷尽,各地公证机构都应在如何进一步释放活力、提升公信力上下功夫、想办法,完善制度,理顺机制,以更好的公证形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管理出战斗力。重新布局后,长沙3家公证处都将规范化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严控公证办证流程、加大公证案卷自查,办证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加强管理是永恒话题,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队伍才有凝聚力、战斗力。各地公证机构都应坚持精细化、制度化、规划化管理,制定完善与公证工作发展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建立激励公证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不断强化公证队伍的业务能力素养,更好发挥公证机构的作用。服务出影响力。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一直以来,长沙公证处恪守“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服务是永远的追求”的座右铭,大力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贴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了各级普遍好评。公证服务就应该做到这样,积极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作者系湖南省公证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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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佘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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