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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模范精神贵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来源:红网 作者:江立 编辑:司马清 2015-10-15 14: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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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下午,省委书记徐守盛在接见11位湖南省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强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上下人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唱响主旋律,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10月14日红网)
  
  中国自古虽有人性善和人性恶两种争论,但是对人性善的期待、特别是对人们日常生活行善的期待,一直牢牢占据社会主流。当代社会对道德模范精神高度认同,不仅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也是每一位现代公民的人性使然。从这个角度而言,盛叔所谓“引导人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可谓深谙现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悟透现代公民人性本质。关键在于,道德模范获得社会广泛认同之后,如何促使模范精神在每一位公民心灵土壤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模范精神要内化于心、成为每位公民的精神追求。道德精神本来就是一种自发性的力量,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弘扬模范精神,社会只能是倡导、教育和激励,输灌、强制和处罚只会适得其反。因此,对于模范精神,要做到真信、真学、真懂。首先要相信,模范离每个人并不遥远,并不只是评选来的有限先进,生活周围处处都有模范;模范精神并不高不可攀,相信自己也有精神闪光;懂得什么才是真正模范精神,然后才会真正融入血脉深处,沉淀为自己的精神基因。对于当代中国而言,“三个倡导”24字核心价值观是当代精神的精华,熔铸了中华传统优秀美德和西方道德有益思想,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人的精神追求。模范精神是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表现。所有这些,都要化内化于心,成为每一位公民的精神信仰和道德图腾。
  
  诚然,模范精神内化于心只是前提和基础,外化于行才是核心和根本。从整个社会而言,要建立一种“善有善报”、“好人好报”的运行机制,要树立践行模范精神光荣的价值导向,要鼓励人们行善、奖励人们善行。从社会个体而言,每一个都应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积少成多、久久为功,汇细流而成大海。尤其是党员干部,在社会的聚光灯之下,老百姓盯着你的一言一行,外化于行标准更严、要求更高。如果不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不带头遵守公序良俗,不带头涵养道德情操,不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引领者,就不符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外化于行就是一句空话。媒体报道出来的正面两方面的案例够多了,此不累述。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道德模范精神震撼我们的心灵,我们每个人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吗?社会正考验着我们。
  
  文/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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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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