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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论王船山的君子与小人之辨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明 编辑:程赛 2015-09-04 15: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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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杨明)

  君子是中国古代儒家对于理想道德人格的一种普遍尊称,小人则往往是其反面典型。自孔子肇始,君子与小人之辨就成为儒家学者进行探研阐发的道德话题,其基本思路是在君子与小人二元人格范式的对比中达到彰显君子之风,借以小人之过而自省的教化功效。明清之际大儒王船山从根本上延续了儒家关于君子与小人之辨的价值立场,进行了更为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形态描述与情感表达,并结合史论来更为丰富生动地申明己说。
  
  一、君子与小人存在“质”之差异
  
  在船山看来,君子与小人之别乃“质”之差异,是由内在的精神气质迥异而造成的根本差别,而不是表面文章使然。为此,他深入阐发了《易经》里面“小人革面,君子豹变”之说。《易经》此句语出《革》卦,寓意是说,小人只会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君子则能够通过长期道德修养获得美好品德,犹如豹子实现由小时候丑陋到具有美丽花纹的明显变化。王船山说:“虎之所以为虎,羊之所以为羊,既不但以毛别,且亦不但以皮别,彻底自是分明在。岂一除去毛,便可云虎豹犹犬羊哉?”也就是说,船山认为君子和小人不是“皮毛”之别,而是一种自然的根本区分,这里所说的“质”之差异就是难以逾越的性质差异。
  
  进而,王船山又从“质”与“文”的关系角度深化了对这一问题的认知。我们知道,孔子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在此,孔子强调质朴内涵与文采外表之间的张力,认为这样这才是谦谦君子之道。船山则更为凸显君子的质朴内涵,他说:“然君子小人之别,岂但以文?君子之质,自与小人之质有厚薄诚伪之别。如虎豹之皮自生虎豹之文,犬羊之皮自生犬羊之毛也。”由是观之,在“质”与“文”的关系中,船山更为注重“质”,并将其视为决定性因素,这是因为“质之为义,不但是个意思,须已实有其质。以‘商尚质’思之,可见质与文,都是忠敬做出来底。质是一色,文是异色;质是实实中用底,文是分外好看底。所以君子忠敬之心,或可云野人得而同之;而君子之质,则已大异于小人之质矣。”接下来,船山又将“质-文”关系与“皮-毛”比喻之间建立起联系,他说:“质如皮,文如毛,忠敬如虎之所以为虎、羊之所以为羊。以本末言之,则忠敬为主,质近内而文近外,质可生文而文不能生质。则同一虎豹,毛原不害于皮,但须有皮而后有毛;同此一君子,文原非以贼质,但须既尽其质,而后听生其文。别以质,固可又别以文,别以文,非逐无别以质,不得竟以质而无文者为同于犬羊耳。”也就是说,船山认为如同动物先有皮,而后生出毛一样,君子是由其质朴内涵决定的,不能因为其没有风采外表而不能称之为君子。
  
  在此理解基础之上,船山着重阐发了张载“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的观点,认为《周易》所倡导和遵循的乃是刚健有为的君子之道,而绝非唯利是图的小人之术。船山说:“若火珠林之类,谋利计功,盗贼可以问利害,乃小人徼幸之术,君子所深恶也。”火珠林是一部热衷于占卜生老、病死、祸福、丧葬、财运等内容的卦书,船山认为它与《周易》最大的不同是,将诸种人事安排的卜问完全诉诸于“利”之原则,这是小人做事所惯用的原则,而《周易》则“得失吉凶一道为义”,这是君子用于衡量利害得失的根本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周易》是君子之《易》。
  
  因此,船山特别强调要明确君子与小人的严格界限。他说:“君子小人是大分界限处。尚名节,友善类,远流俗,屏私利,为君子;反此则为小人。身无过而心有疵为‘不仁’。若小人,虽窃为性命之学,而私利相杂,必无能仁之理。”与此同时,船山认为识别君子与小人的界限就要致力于君子之道,切勿坠入小人伎俩,“其言君子者,言外有一小人在,是人品大分别处,且须立个厓岸,不坠小人去”。因此,抛弃小人伎俩也就成为开始君子之道的关键所在,“劈开小人在一边,是入门一大分别。如教人往燕,迎头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则是往粤”。如果坠入小人伎俩,则无异于与君子之道背道而驰。
  
  总的来说,在船山的认知范式之中,君子与小人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格,所谓“质”之差异是指本质之别,二者难以有真正的交集。在船山看来,小人那些惯用手段难以威胁君子之道。他说:“婉则谲,直则正;故君子之道恒刚,小人之道恒柔;刚以自遂,柔以诱人。”小人往往试图以“柔”术诱人,企图同化君子,这里的“柔”术就是指的利益手段,船山认为这样做也只能徒劳,这是因为:“小人之诱君子,声色货利之引耳目,急与之争,必将不胜,惟静以处之,则其不足与为缘之几自见,故曰‘无欲故静’,静则欲止不行,而所当为之义以静极而动,沛然勇为而无非正矣。”君子之道以刚健为特性,真正的君子难以为利益所动,而是以道义为珍贵。
  
  二、船山关于君子与小人的具体分判
  
  在明于君子与小人之辩的前提下,船山著作中有诸多关于二者的具体分判,即由二者“质”之差异所带来的具体差别。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生志趣截然不同。王船山认为君子的志向是崇尚道义,小人则热衷于追逐利益,也就是孔子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他说:“故君子之于义,终身由之而不倦;小人之于利,寤寐以之而不忘。人未有不喻之而能专意以为之,亦未有喻之而可禁其不为者也。斯则君子小人义利之辨,辨于其所习而已矣,而人可不端所习哉!”船山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只有真正热爱一件事才会专心致志去做,君子之所以不知疲倦地终身行义就是因为其志向是崇尚道义,小人则为了利益而茶饭不思、夜不能寐。正因为如此,船山认为,小人之见往往为了满足利益追逐而勾结在一起,君子则往往能够秉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他说:“惟其为‘君子’,则‘和而不同’;若其为‘小人’,则‘同而不和’;党类邪正之分品定,而志行必殊也。”也就是说,君子与小人人生志向的截然不同,也致使他们在道德品行方面难以达成共识。
  
  第二,对待中庸之道的态度差异。船山认为,中庸之道乃“原于天,率于性”,是区分善恶、得失、治乱的根本分别,与人自身休戚相关,须臾不可离弃。按照《中庸》的说法,中庸之道“至广大”而又“尽精微”:就其始端而言,人尽可为之;就其顶端而言,则唯圣者为之。在船山看来,中庸之道的这种两重特质使得君子与小人态度差异巨大。那些君子则“克用其存养省察之功”,“体中庸之德于心,而修中庸之道于天下”,尽力契合中庸之道。与之相反,小人则“于中庸之道不能修也,又从而为邪说诐行”,最终任由私欲膨胀而丧失本心。在儒家人格谱系中,虽然这二者都难以企及“圣人”之中和境界,但船山认为这也不能构成君子与小人具有共同特点的理由,他说:“‘小人’是自暴之恶人”,而“‘遵道之君子’,则所遵者正,而不能静存动察以致中和者。”即是说,小人是自甘堕落而不能至达圣人境界,君子则是心向往之却仍不能达到。
  
  第三,是否具有慎独精神。王船山认为,君子与小人的另一个不同是具有慎独精神。船山极为推崇《大学》里所讲的“诚意”,认为这是君子在“人所不知己所独知之域”用力的根本所在,而小人则难以做到“诚意”,船山说:“小人之‘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固不可谓心之能正,而亦心之暂欲正者也。特其意之一于恶,则虽欲使其暂欲正之心得附于正而终不能。以此推之,则君子之欲正其心者,意有不诚,虽欲恃其素正而无不正,其终不能亦审矣。故君子欲正其心,必慎其独。”然而,小人内心不诚,却善于在世人面前遮遮掩掩、文过饰非、自欺欺人,船山认为这是因为“‘小人之过’本有不可告人者,故必‘文’之;而抑欲自矜其长,厌人以遂其恶,则于其‘文过’而可决其为小人。”如此一来,小人善于掩盖自身恶念,只会导致其潜滋暗长,终不能改过。君子则心胸坦荡,内在严于律己,即使有过错也是暴露于光天化日,如孔子弟子子贡所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论语·子张》)
  
  第四,是否具有敬畏感。孔子在《论语》中指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这里所谓的“畏”不是畏惧,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敬畏。船山认为,这种君子的这种敬畏主要源于责任,君子“负荷天下至大之责,而研存亡于毫厘之间,操存之至密者也。无所畏者则曰,吾任吾意,吾顺吾欲,亦可悠然于身世之交,而何惴惴不宁之有何?此君子小人之分也。”但是,就天命而言,小人不敬畏主要原因是“不知”,他说:“大人、圣言,其显者自易知也,虽小人亦未尝不知也。若其为大宝所凝、至道所出之微者,则必能畏之,而后其道之宜畏、德之可畏者始可得而喻也。是其大端之别,在畏不畏,而不在知不知。”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小人知与不知都没有君子那样的敬畏感。
  
  三、现实反思与历史品评中的君子与小人
  
  王船山生活于社会动荡、民族矛盾激化的明清之际,晚明王朝日渐衰落的社会现实促使他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为造成当时社会格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小人当道”,而君子则“怀才不遇”。与此同时,船山又将这种深刻反思寄寓于历史品评之中,进行了更为详尽地阐述。
  
  第一,以屈原事迹作为背景阐释君子与小人。在船山看来,屈原精忠报国,却最终落得被驱逐流放,这都是小人当道的结果。他说:“屈子尽其忠谋,诚楚国之干城。而始有黄昏之期,终被放流之谪,成效不收,以至穷约。翼翼之小心,反逢疑忌。是岂乱世之天,宜小人之得势,而君子生于其时,为造化之过误耶?”小人善于阿谀奉承,投其所好,易于取得君主信任,君子则刚正不阿,直言进谏,往往不为君主所用,船山据此认为,小人之道与君子之道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国祚将倾,时过中矣。此所以怀忠信者被窜,而吾不能已于远迁,而国事日非也。”船山接着指出,屈原与朝中小人泾渭分明,楚怀王却不能明察,屈原最终沉江自尽。以屈原事迹为背景,船山勾勒出君子与小人迥然不同的心理活动、做事风格。
  
  第二,《宋论》中船山的君子与小人分析。《宋论》是船山重要的史论著作,这部著作以宋史为基本素材,立意宗旨是以史为鉴,吸取传统文化精华,其中有诸多关于君子与小人的分析。例如,船山以宋代“王曾除丁谓”的历史记载为例,极言惩治小人的重要意义,他说:“小人之不容于君子,黜之、窃之、诛之,以大快于人心,而要必当于其罪。罪以正名,名以定法,法以称情。情得法伸,奸以永惩,天下咸服,而小人亦服于其罪而莫能怨。”与此同时,船山也注意到治国理政中君子与小人的互补性,他说:“勿论其君子小人之迭进,而荑稗穷嘉谷之膏雨也。均为小人,而遽相倾者,机械后期而益深;均为君子,而所学异者,议论相杂而不调。”意思是说,小人往往因为利益矛盾而相互倾轧,君子则因所学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因此他主张兼听君子与小人之言,中国传统社会所讲的“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正是此意。
  
  第三,《读通鉴论》中船山对君子与小人的品评。《读通鉴论》是凝聚王船山毕生心血的史学评论专著,主要分析历代成败兴亡,盛衰得失,臧否人物,借以总结经验引古鉴今探求历史发展进化规律,寻求汉族复兴的大道。在书中,王船山认为真正的“为国之道”乃“君子之道”,所以他认为王莽篡位乃是“窃君子之道而亡”,而君子之道是不可被窃取的,他说:“君子之道以经世者,唯小人之不可窃者而已;即不必允协于先王之常道而可以经世,亦唯小人之所不可窃者而已。”也就是说,船山认为君子和小人的品质存在根本差异,君子怀有“经世之学”,掌握治国之道,小人可以篡谋天下,却难以窃取治国之道。在此基础上,船山进一步延伸上述思想,认为唯利是图的夷狄不可能根本取代汉族政权,汉族必将复兴,他说:“均是人也,而夷、夏分以其疆,君子、小人殊以其类,防之不可不严也。夫夷之乱华久矣,狎而召之、利而安之者,嗜利之小人也,而商贾为其最。夷狄资商贾而利,商贾恃夷狄而骄,而人道几于永灭。无磁则铁不动,无珀则芥不黏也。”可以看出,船山思想中具有浓郁的民族本位意识,在他心目中,夷狄入侵就是小人之举,夷狄经世之道乃是唯利是图之道,不可能成为国家正道的主持者。
  
  通过上述,我们简单勾勒出船山从历史镜像中总结出的君子与小人的分析,在船山卷帙浩瀚的史学评论著作中,仍有诸多关于君子与小人的类似分析,在此不予一一赘述。总的来说,船山这些史论著作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大任授于君子。他认为,即使小人有些小才也难以担当治国重任,他说:“当以大事任‘君子’,不可以‘小人’之小有才愈于君子,而付之以所‘不受’也。‘可受’‘不可受’,若云承载得起承载不起。”在德才之辩的选择中,船山更看重道德品质。
  
  四、结语
  
  以上简单勾勒出船山关于君子与小人之辨的总体思想内涵,接下来,本文将对其作进一步的探讨,试图厘清船山关于君子与小人之辨的思想特色与理论意义,并对其关于二者“刚性”划分的做法进行反思与批判。
  
  第一,经典诠释与经典思想的阐发。王船山对于君子与小人之辨进行阐发的一个主要源头是先秦古典文献,如《周易》、《论语》、《孟子》等等,这些文献不仅为其提供了阐释的文本依据,更是其立论的价值依托。我们知道,儒家将君子视为极为重要的道德人格,儒家所崇尚的圣人人格往往“可望而不可及”,君子则是更具现实性和操作性的人格典范,儒家往往赋予君子以美好的道德品质,如重义轻利、胸怀坦荡、成人之美、和而不同、泰而不骄等等,小人则往往是其反面典型。船山借助于儒家经典中这些关于君子与小人的价值判断进行阐发,从根本上予以认同,并进行了诸多类似阐发,例如类似于论语中“义-利”、“同-和”、“周-比”等类似的对比方式,船山说:“君子之好恶用诸己,小人之好恶用诸物”,“君子乐其道,小人乐其欲”,如此等等。
  
  第二,寓理于史与以史为鉴的分析。船山关于君子与小人之辨的一大特色是,将这种关系范式寄寓于历史事件分析之中,通过鲜活的历史事实来使得君子与小人之辨更富历史感和深刻性。他认为,君子与小人是历史政治生活中一对难以化解的对立存在,他运用大量历史事实去论证君子与小人此消彼长的关系存在,深刻而又生动地刻画君子与小人的做事风格、心理活动以及行为习惯,并试图将认识这种关系作为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唐太宗李世民言:“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在船山那里,历史兴替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要恪守君子之道,勿过于听信小人之言。
  
  第三,情感因素与情绪化表达。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能够感觉到,虽然船山也有注意到小人之言的重要性,他对于君子与小人爱憎分明的价值立场和情感立场,并夹杂着诸多情绪化因素,即高扬君子道德品质,贬义甚至讽刺小人的做事风格。这种做法可以为行为主体指出道德努力的方向和树立现实的道德榜样,同时提醒他们自觉与那些道德低劣之人划清界限,展现了一种追求向善的道德理想。然而,如果“刚性”划分君子与小人的界限,就会造成这样一种道德格局:君子之道凝聚了一群志同道合的高尚之人,小人则被划分到另一个道德低下的团体,而君子们则对这些“小人”嗤之以鼻,自觉与之划清界限。我们知道,儒家道德教化的根本目的不是刻意制造人际分裂,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维系群体内部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因此,君子与小人之辨并不是道德的最终目的,这只是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环节是指明修养方向,其实也间接指出了那些特殊关注对象——小人,即如何来教化他们走向君子之道似乎是一个更为关键的道德任务。
  
  (作者系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本文选自《船山学刊》创刊百年暨船山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广天下以新天下——<船山学刊>创刊百年专题》“刊庆专栏文稿”栏目精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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