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充分发挥政治保障作用,意义重大。
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担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政治责任,也是重大使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处于关键时期,需要我们认清形势,正视问题,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使命光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四个全面”的质量优劣和成败与否。党中央高瞻远瞩,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提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战略举措,这是新时期各级党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关键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这项基础性、保障性制度,用好用活这个反腐倡廉的总抓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纲举目张。“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要通过责任制来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内容,构建起明确、完整、务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为落实“四个全面”提供可靠的保证。
任务艰巨。党中央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应当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人在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腐败问题不仅发生在“权力部门”,而且向“清水衙门”延伸。一些案件涉案金额高、涉案人员多,个别地方和部门甚至发生了群体性腐败、塌方式腐败。这些现象的存在,有党员干部思想蜕变的问题,也有教育、管理、监督、惩治不力的问题,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过去在责任制落实方面,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认真,作风上不够严谨,措施上不够过硬,导致责任内容“抄袭化”、责任分解“笼统化”、责任考核“形式化”、责任追究“空虚化”。一些党委(党组)书记不管党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抓纪律,有的单位存在连续多年党委(党组)会没有讨论过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没有专司其职、没有办过案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根子在于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要通过加强责任制工作,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提高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形成防未病、治毛病、医大病的惩防机制,积极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浓厚氛围。
责任重大。根据省委的要求,省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新的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承担着组织、领导、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十项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怎么样,首先是领导小组责无旁贷。其次是成员单位各负重任,18个单位都是党委、政府的重要机关和部门,涉及两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政法、省直工委、农委、巡视、发改、教育、民政、财政、国土、审计、国资、统计等系统,各单位的工作职能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与党风政风形象环环相联。选择这些单位作为办公室成员,省委常委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可以说既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信任,更是一份沉重的政治责任。
切实履职尽责,夯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组织保证,部门各负其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多年的实践表明,只有全党动手,依靠党政主管部门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抓得有力、抓出成效。办公室成员单位作为落实责任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遵守者、强力推动者。
摆正位置,做出样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上,成员单位的标准要更高、措施要更细、效果要更实。“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要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自觉,扎实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为其他单位落实责任制作出表率。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抓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签字背书”、约谈、责任报告等制度。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勇于担当,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纪委(纪检组)要在省纪委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把握好职能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围绕大局,挑好担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涵盖面广、涉及内容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领任务派好工。在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层层传导压力,做好内部的任务分解。通过责任分解,抓住重点领域、瞄准热点部位、把握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深、做细、做严、做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本系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问题严重的随时约谈、报告,充分发挥函询、质询的作用,督促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不足填平补漏,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各环节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管得住、防得严,筑牢权力监督制约的“篱笆墙”。
注重协调,弹好曲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全省“一盘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整体合力。要打破行业壁垒、条块分割,防止各自为政,构筑信息共享互通、业务互帮互助、人员相互支持、资源优势互补的格局。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本单位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自己的职责范围、工作性质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细化步骤、落实措施。加强与协作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办单位要克服等待观望思想,主动作为,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到位,要结合自己的职责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突出重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制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
抓责任上肩,防止“空对空”。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重要政策和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好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分管和联系的单位加强督导,要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宣传,督促各市州、省直单位党委(党组)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核心内涵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签订责任状、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今年,重点要抓好“两个责任”的约谈工作,实行省委书记约谈市州委书记、省长约谈市州长、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约谈分管省直单位一把手、省纪委书记约谈市州纪委书记、省纪委常委约谈所联系省直单位纪检组长。通过约谈,巩固省一级落实“两个责任”的成果,推动市州、县市区一级落实“两个责任”。
抓业务融合,防止“两张皮”。落实责任制不能就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与具体的业务工作相融合,责任制工作才有着力点和生命力。责任制领导小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各市州、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业务融合情况进行专门监督检查,对存在融合度不紧密、融合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专门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专门通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紧密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开展落实责任制工作。以问题为向导,注重收集意见建议,做到抓早抓小。当前要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卫生、组织人事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和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抓检查考核,防止“走过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对履行职责、落实任务情况的核查验收,也是进行责任追究的前提和依据。按照省委的任务分工,从今年开始,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明确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省委办公厅牵头组织。省委办公厅要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检查考核要严格落实“实、严、细、评”四字原则,即:通过实地看实绩,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了解被检查考核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严查看执行,严查作风、严查纪律、严查“四风”、严查制度、严查会议、严查台账、严查“三公”、严查落实、严查信访,了解被检查考核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执行纪律和贯彻上级精神的情况;通过评议看廉洁,要求被检查考核单位党政一把手在本地、本单位进行述责述廉,了解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在廉洁从政方面群众代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加强考核成果的运用,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考核成果与个人评先评优、提拔奖励相挂钩,完善“一票否决”制度。
抓责任追究,防止“不带电”。动员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责任制工作开展这么多年,因为责任制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并不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责任追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实践证明,责任追究不到位,就等于反腐倡廉的高压线不带电。今年3月,由省纪委调研起草的《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由省委印发,省委不久前专门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会议,徐守盛书记讲了话。要认真贯彻,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三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坚持和完善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适时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努力营造积极履责、严于问责的氛围。通过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而不紧出了问题就是渎职的意识,不断增强落实责任制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发挥“有为”“善为”“敢为”的精神,促进责任制的落地生根。
要“有为”。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要着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要当好“总指挥”,组织领导好责任制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当好“总协调”,统筹协调好全省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工作,要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推进各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当好“台柱子”,对任务分工要认真领会,切实履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以抓业务代替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代替抓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制。抓好各自分管条、块、面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化管理机制、日常工作调度机制、工作落实督查机制,确保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要“善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当好“参谋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中发挥参谋助手、承上启下的作用。列宁指出:“管理和决策的全部艺术在于适时适地估计并了解应该把重要力量和注意力集中在什么地方。”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当好“信息员”“战斗员”,落实好落实责任制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责任,积极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及时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情况向办公室报告。加强上下联动,搞好点、面结合,突出行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要注重教育引导,督查督办,直击“七寸”,点到“死穴”,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帮助。善于自我完善提高,针对发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纠正。
要“敢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梁启超讲:“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工作中要敢于求真务实,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压轴扛鼎,克服盲目乐观、信心不足、担当缺失、遇问题绕着走等不良倾向。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纪律要求,杜绝在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等做法。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与党同心同德,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只有敢于迎难而上、严于监督执纪问责,才能真正将责任层层叫响、级级压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促进湖南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新湘评论》2015年第13期)
来源:红网
作者:黄建国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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