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领导干部岗位特殊,责任重大。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只有广大领导干部时刻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才能在“法治”的世界里舞出精彩人生,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
自觉尊法,把“人”字写正。荀子说:“畏法而尊绳”,然后“国常不乱”。意思是说,只有畏惧法规,国家的秩序才不会乱,每个人才会言有所规、行有所止。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使自己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远跟党走,为党尽忠,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把一撇一捺的“人”字写正。
勤于学法,把“权”字用好。古人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学法的目的不在于掌握多少法律条文,重要的是要确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否则,即使对法律条文倒背如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法。领导干部要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深入钻研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知精髓、懂要义、明实质,真正弄清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把所学法律知识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紧密结合,在正确的“轨道”上为人民服务。
严格守法,把“廉”字守住。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世界里,身处人情世故交汇处,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诱惑和“糖衣炮弹”的攻击,只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严肃维护法治,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不正之风做斗争,敢于说“不”,才能做到不为物欲所累,不为利欲所熏,不为权欲所绊,胸怀法度,节欲自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党纪国法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倘若无视法律,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走上“断头路”、“不归路”。
善于用法,把“干”字放大。法治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交通”规则。面对跨沟越坎,爬坡转弯,要想跑得又好又快,不撞墙,不翻车,有成效,有业绩,上级认可,群众满意,广大领导干部在用法上要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努力转变依靠行政手段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势,善于从法律视角观察判断问题,用法律思维分析研究问题,以法律的手段协调解决问题,做到开展工作以法规为依据,不能背离法规另搞一套;指导工作以法规为遵循,不能偏离法规另辟蹊径;衡量工作以法规为尺度,不能脱离法规另立标准,坚持以实为本,以干为荣,不折腾,不动摇,不懈怠,让自己的工作经得起时间、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文/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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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蒋理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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