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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协有效发挥协商民主作用的思考

来源:红网 作者:姚兵 编辑:程赛 2015-02-28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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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有的、专门化的民主协商机构及制度安排,应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但诸多制约因素有待破除。
  
  当前政协协商民主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政协内部的资源与机制有待完善。人民政协有效发挥协商民主作用,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形式上,都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一个深化和拓展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提高界别组织的代表性,以扩大协商主体的广泛参与,尊重由于社会分化而产生的各种社会群体,包容社会意见表达;进一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促使协商过程和运行程序更加公开、开放;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理性参与的重要性,培养民主意识和公共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回应机制,拓宽渠道、创新平台;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以权力制约权力这一监督机制之外,建构一种以协商制约权力的机制。
  
  监督机制缺乏法律与制度保障。目前,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履行。这样的方式虽然具有一定的监督效果,但也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缺乏制度保障。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要求,才可实现“重大事项均需通过协商方可执行”。只有这样,人民政协的协商才融讨论、监督于一体,有助于制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膨胀,真正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政协委员构成有待优化。长期以来,对政协的认识仅仅停留在“统一战线组织”这一层面,导致对政协委员多强调其代表性和统战性,而忽视其协商议政能力,对委员履职的管理也比较宽松。从历年“两会”新闻报道看,政协委员中有很多明星、官员和企业老板。歌星、影星、笑星、体育明星的“雷人”提案时常出现,而一些老板则堂而皇之地为个人企业摇旗呐喊,这些都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另外,还有一个现象普遍存在,就是一些明星委员、官员委员很少参加会议,有的多年不写提案。那些真正热心公共事务,且能够写出有质量提案的政协委员,一般都是“非公”、非明星身份的人,如律师、教师等。因为他们较少受体制制约,接触面较宽,了解社会实情,没有利益纠缠,位置较超脱,所以能够提出比较准确、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因此,应当合理调整、科学优化政协委员的人员构成,在坚持政协委员标准基础上,让更多乐于且有能力参政议政的人员进入政协队伍。
  
  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途径
  
  形成全社会的协商民主氛围。就整体而言,要营造良好的环境,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实现党内与党外,执政党与参政党、政协组织与各界人士的良性和有效的互动;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通过有序的政治参与,对党和国家的工作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宽松政治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政协网站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协商民主的价值与意义。
  
  创新政协协商民主机制。一是建设履职平台。在新的社会发展与网络技术条件下,可通过微博、微信、QQ平台议政,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的互动。同时,还可通过网络传媒充分了解民意,听取民声,吸纳民智,建立热点问题、敏感事件的舆情汇集机制,构筑委员与网民沟通回应机制。二是重视基层民意。基层政协创建的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室、社区议事会等,都是具有政协特色的协商方式,也是民主政治实践的有益探索。此外,改变政协座谈活动多以政治精英和社会精英参与为主的现状,探索通过网络或自愿报名等形式,扩大公众的参与,增强人民政协的“人民性”,体现协商民主的广泛性。
  
  提高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首先,要完善委员推选制度,改善委员产生的程序和方法,实行个人自荐、界内推荐和界别间协商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委员对所代表群体的责任感。其次,应注重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强化委员学习培训,在优化知识结构的同时,重视培育协商民主所需要的民主精神与参与意识。再次,要尊重委员首创精神,维护委员民主权利,在法律制度上为委员畅所欲言提供保障。同时,要求委员在提出建议时应有调查研究做基础,提出建议有分析、有对策。最后,要加强对委员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管理,完善委员退出机制,淘汰不能参政、不想参政的委员,增强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文/姚兵(作者系湖南省娄底市政协主席。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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