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会议强调全省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把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湖南推向新的阶段。同时会议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2月10日《湖南日报》)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句强调法治的治国名言出自《韩非子·有度》。在过去的一年,这句话被总书记习近平引用了多次,在不同的主题会议上都进行了强调,从国家治理的最高层面彰显了“依法治国”的决心。
按报道所披露的,在今年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的重要讲话又进一步阐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再一次宣誓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对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新的认识深化、新的理论武装和新的实践推动,对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一次至关重要、最为关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辅导、法治方向指引和法治实践指导”。可以说,如此从战略上、理论上、方法上深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对“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一“法治警言”的深刻诠释与传达。
无论是继续进行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斗争,还是基于党员干部“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的党风廉政建设,这些法治行动都在表明:在严格的法治规约前提下,只有突出法治导向,将法治精神灌输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项工作与决策才会高效,每一个党员干部才会廉洁。换一句话说,这也是进一步营造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强劲态势和浓厚氛围的必然要求。
对于湖南省而言,“法治湖南”建设即是对依法治国的认真贯彻。从十八大以来,湖南的法治进程,不仅丰富了法治框架,更在实践层面积累了经验,具有“样本性意义”。尤其是2014年12月25日省委印发的《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为依法治省进程中一个重要纲领性文件。湖南省委省政府强化法治导向,严格法治建设实绩考核,这不仅使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法治是动真格的,而且得益于法治理念的深化,从实体层面推动了社会经济等各领域的发展。
亚里士多德也曾说过,要使事物合于正义,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这句名言其义甚明,值得推崇。事实上,它所传达的法治常识,已经在三湘大地扎根发芽,内化为湖南各界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的本质信念,成为一种精神导向,这是法治之根本,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保障。惟有如此,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执政生态,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总之,湖南依法治省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性不断增强,正展现出一幅风清气正的法治新图景。
文/王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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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王融
编辑: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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