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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炒作官员有违监督的初衷

来源:红网 作者:沈忠泰 编辑:程赛 2014-11-07 09:59:4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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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多家网站先后发出湖南省衡阳市一男一女两干部“车震”的帖子,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经该市联合调查组多方调查核实,没有证据证明两人有“车震”行为,帖子中反映的所谓“车震”一事,纯属恶意炒作。(11月5日红网)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尽管发帖者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属于主观臆断,但如果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监督干部,使当事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这一点上来说,如果他的举报行为与事实基本相符,则是在法律赋予的合理权限内。但倘若一些人总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找茬心理,抓住一点可疑迹象就往官员作风不正的问题上靠,甚至认为是官就有问题,故意歪曲事实大肆攻诘,这就人为地把自身跟官员群体对立起来。这些人不但需审视自己心理上认知上是否存在偏差,而且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我党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权力,宪法明确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合法的公众监督都是受到衷心的欢迎和支持的。况且,公众监督是制约政府权力运行的重要力量。纵观我党查处的一些贪污腐败及权力运作黑幕的案件,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公众的监督及时发现线索,进而在网民的口诛笔伐中有力推动了案件的查处进程。比如“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等腐败案件的最初线索就是由网友发现的。因而,公众监督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公职人员的言行,促使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
  
  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在网络时代汹涌的今天,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有新闻发言权,百家争鸣,真假莫辩;更有甚者,为了个人情绪宣泄,借监督之名恶意炒作,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虚假消息,既混淆视听,又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基本人身权利,让人惶惶不可终日。如涉及公众人物或政府官员,造成的恶劣影响更甚。因而网络舆论要加以强制规范,恶意炒作行为尤其该刹住。要让公众知道,党和政府欢迎和鼓励正当监督,但坚决反对恶意炒作行为。
  
  公民如何依法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还需政府、社会多方面的合理引导。首先,政府要加强公民的公共道德及法制观念教育。近年来恶意炒作事件频发,说明不少公民没有遵循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问题,而是把网络媒体当作自我宣泄的工具,甚至不知道恶意造假攻击别人的人身权利是违法行为,反映了公民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守公共道德的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其次,政府要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教育。“身正不怕影子斜”,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而要始终坚守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懂规矩、守纪律、重品行,要避免像衡阳“车震”事件中的一男一女,不识大体,在敏感时期还共处一车,怎能不让人生疑;再次,政府和社会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对恶意的舆情要正确及时地回应,对恶意炒作事件,政府要坚决打击,让造谣生事者受到惩戒。同时,要教育引导公民自觉排除社会上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学会用理性、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方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文/沈忠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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