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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的实质应是公务交通费的改革

来源:红网 作者:陈正义 编辑:程赛 2014-08-05 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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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至此,酝酿了20年的公车改革终于完成顶层设计,确定了大政方针,为我们制定出台公车改革的湖南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
  
  针对近期网友不断提出的“补贴不足论”、“不愿出门论”、“变相加薪论”等不同声音,笔者认为:公车改革的实质应该是公务交通费的改革。只有切实转变现行的按职级、权位实物配给的保障模式,坚持“基本补贴和差旅核销”相结合的公务交通费保障思路,由简单的“车改”转变为“费改”(公务交通费的改革),实行以事定费,才能做到公平合理,赢得社会公众点赞。
  
  首先,必须界定公务交通费的保障范围。明确公务交通费的保障范围是公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公务交通费即保障公职人员因公出行的交通费用,公职人员因公出行不外乎上下班、开会、调研、出差等事由,出行地点不外乎工作地点、市内、市外(县乡村)、省外。这些出行应该纳入公务交通费保障范围。离退休、退线人员无公务出行需求,不能纳入参改范围。
  
  其次,科学合理测算各类公务交通费补贴数额。公务交通费应由基本交通补贴和因公出行差旅费构成。按照“以事定费”原则,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公务出行交通费数额。比如:上下班属于市内交通出行,可以分职级进行基本交通补贴。具体补贴数额根据社会统计调查的当地城市上下班平均里程、每月工作日的天数来计算。司局级按市内上下班往返平均里程的士运价进行补贴;县处级按往返平均里程进行油料补贴;其他人员按公交、地铁往返各换乘1站的标准补贴。也可参照国家机关按司局1300、处级800、科级500元标准核补。为了鼓励公职人员加班和因公外出积极性,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
  
  第三、坚持实行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提供。随着我国公共交通网络的完善和城乡居民家庭轿车的普及,社会化的出行方式更加方便、快捷,普通公务出行由社会化保障条件已经成熟,操作完全可行。同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就是按照“自古以来,文武百官,骑马坐轿,费用完全在个人俸禄中支出”的思路,彻底回归最本源的公车制度。从而最大限度优化配置社会交通资源,避免浪费社会财富。
  
  第四,规范完善公务交通费的补贴方式。建议公务交通费采取医保卡模式进行补贴。各地可以发行公务交通卡,每个月按时将基本公务交通费补贴充值到每个公职人员个人账户。公务交通卡可以与城市公交、地铁、的士互通兼容,也可以在定点加油站、汽车4S店进行消费,但不得兑现,确保公务交通费最大限度用于公务交通出行。
  
  文/陈正义(作者系湖南省粮食局人事处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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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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