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这个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灭火的公交车司机点个赞。
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公交车来说,尚不具备完全的安检措施,随停随上的开放式公交车站点,尚不允许完备的安检设施,更不具备完备的安检程序。那么,这就要求司机成为第一安全员,第一紧急情况处置员,第一灭火消防员。只有具备高度安全意识的公交车司机,才能保证全车乘客的安全。也只有具备高度责任意识、献身精神的公交车司机,才能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消灭直接犯罪威胁。
人们不妨回放一下视频,第25秒发生火情,乘客纷纷涌向前门,第28秒左右乘客争抢中下车。只有三秒的从发生险情到打开车门的反应时间,这足以证明公交车司机的老练与反应迅捷。与那些因为慌乱中打不开车门而致使乘客丧失生命的遗憾相比,这又是何等的宝贵职业素养?
从第31秒扳刹车停稳车辆,到站起身发现火情只用了两秒钟时间,取出灭火器也只用了两秒时间,拎出并打开灭火器再喷射泡沫则用了5秒时间。即便是一个专职消防人员,或者是一个遇敌紧急出枪的战士,也未必能有如此迅速快捷的反应速度。而灭火器在拎出过程中其重量作用下造成的晃动,开启本身就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而这些都被公交司机如同过动画一样连续而完美的一气呵成了,这不能不说这位司机平时业务熟练程度与操控车辆以及灭火器等车上消防设施的能耐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在给司机点赞的同时,也呼唤一个几乎被人们忘记了的公交车乘务员复出的机制。公交车由卖票到打卡,当然是一种进步,作为公交公司来说,降低了运营成本,也就增加了利润。然而,假如有一位售票员或者乘务员在车上,类似的纵火现象是不是就多了一个难以逾越的关口?而假如在公交车纵火成为不法分子的一个破坏公共安全威胁普通公民生命的选项之时,如果同时加强乘务员安全意识,赋予其对乘客行李安全检查的权力,则类似的公交车纵火案件是不是就会不再发生或者极难形成大面积的破坏?
社会治安安全,一半系于整个社会形态的公平正义,一半系于群防群治,而群防群治的主角一定是公安部门。只有将不安全因素与不法分子消灭在犯罪萌芽状态,公安部门才算尽到了自己的天职。然而,当下的治安状况又折射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理想治安环境,还远远没有实现。
文/李振忠
来源:红网
作者:李振忠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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