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给马路安装一条拉链,什么时候想装电缆、埋管道、修煤气,只要把路面的拉链一拉就行了。挖完后,再轻轻地拉上……”相声演员姜昆曾经的设想如今变成了生动的现实,在各个城市轮番上演。“晴天尘土飞扬,雨天遍地泥浆”、“地下埋着几百万,没事挖开看一看”、“春城无处不开挖”……一句句顺口溜,流露出群众对城市重复开挖的无奈和嘲讽。
长沙明确提出管道项目的实施要有明确详细的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得办理挖掘许可。笔者认为,杜绝“马路拉链”要靠提高执行力来“缝合”。
建立协调机制是提高执行力的基础。上百“婆家”管理是造成“马路拉链”的根源,规划管理混乱无序导致一个部门刚施工完,另外一个部门再挖路施工的现象。因此要建立统一协调机制,专职负责地下管线工作,统筹规划安排。放眼国外,道路建设都由一个专门部门负责,先统一铺设各种地下管线,然后再建地面道路,各部门在设计、规划、审计和施工等环节上科学协调。
严格审批管理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地下管线审批不严,导致随意开挖道路铺设管线,尤其对于一些“计划外”的项目更不受约束。因此要严格规划审批,理顺地下管线审批程序,明确项目选址、用地、工程建设等各环节的审批主体和内容,严把单位资质和规划方案审查关,确保地下管线严格按规划实施。美国的地下管线规划实施管理涉及用地许可、建设许可和基础设施等管理审批,每一项审批都有明确严格的标准,只有得到许可证才可以开始实施作业。
实施行政问责是提高执行力的保障。问责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任的具体化。导致地下管线重复挖掘、无序挖掘,因施工出现各种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问责出了问题,有些施工单位往往为了降低成本而雇用非熟练工人,或者为了赶工期不做详细的环境勘查,对施工现场的公共设施一知半解,一味蛮干。因此,要明确市政、水务、电力、交通、燃气等部门的职责,对相关行政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行政问责制,对随意开挖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约束,从根本上防止“野蛮施工”、杜绝“马路拉链”。
文/信仰
来源:红网
作者:信仰
编辑:王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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